卢林律师应邀向香港同仁介绍内地破产法律制度

发布时间: 2015年10月15日


9月21日,市律协公司解散与破产清算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卢林律师受香港会计师公会重整及破产管理专项学会的邀请,到香港向从事破产业务的香港同仁作“关于中国内地破产法律制度及相关问题”的专题演讲。

卢律师以目前中国内地的《企业破产法》为蓝本,结合相关的案例,从破产法概述、破产法程序部分、破产法实体部分、破产重点和难点四个方面向与会人员系统性的讲解了内地破产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香港与内地两地法律制度存在巨大差异,讲座中,卢律师分析对比了两地破产制度在案件的立案与受理、债权审核标准与审核理念、内地管理人与香港清盘人产生途径和监督程序等操作上的异同点。另外,他还结合自己从业二十余年来的实践经验,就从事破产清算工作当中的疑难问题与香港同仁进行了交流。

卢律师的演讲让香港破产界系统地了解了内地破产法律制度及两地破产程序的差别,为深港两地破产界律师的相互交流和合作奠定了基础,对推进香港与内地的跨境破产业务协作产生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