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观察】前海法院建立 律师费用转付机制
发布时间:2017年6月12日 作者:深圳晚报 责任编辑:王颖
6月8日,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召开涉外涉港澳台审判机制改革新闻发布会,从案件管理体制、案件审理机制、权利保障机制、案件裁判机制、纠纷化解机制、对外交流机制等6个方面,通报了该院全面深化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判机制改革亮点以及案件审判情况。前海法院副院长叶青表示该院致力于打造更加公正高效便捷的诉讼机制,提升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的审判质效,提高国际、区际司法公信力。
据通报,从2015年2月至2017年5月,前海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019件,其中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3022件,约占全部民商事案件的59%,涉港案件2195件,占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的73%。
受案数量尤其是涉港案件增长幅度大,在这些案件中,当事人选择适用香港法审理的案件增多,反映了港籍商事主体在前海投资的法治信心得到进一步增强。
此外,前海法院基于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利益的原则,除了在诉讼费的分担上进行考虑,还探索律师费的转付机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通过充分考量案件事实、裁判结果、双方诉讼行为、资源比较等多方面因素,裁量双方当事人对诉讼费用承担的比例,引导当事人合理诉讼,达到实现实质正义的目的。另外,允许法官根据案件情况,裁量律师费用全部或部分由败诉方承担,将律师费用作为控制诉讼和惩罚不当诉讼行为的手段。目前,前海法院律师费的转付机制已经在案件审理中得到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