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业的创新与发展要实现四个“改变”
深圳律师网2006年3月22日
如何在深圳现有的条件下,将潜在的第三产业能量释放出来,使第三产业成为深圳新的经济增长点?围绕这个问题,3月21日上午,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就“第三产业的创新与发展”作为主题进行了讨论。市政协副主席廖军文、黄中伟参加了讨论会。副市长陈应春率市工商局、交通局、等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专程到会。
市政协委员、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霍庭律师出席讨论并发言,霍庭律师指出,深圳律师业要有所创新与发展要实现四个“改变”:
一是逐步并最终彻底改变目前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队伍人员结构单一的现状,通过制定优惠政策等方式,积极鼓励、吸引国内外的律师精英来深执业,引进几家外国律师事务所来深设立分支机构。同时,在管理体制上,应逐步由现行的“两结合”模式向最终完全的行业自律模式过渡。
二是积极拓宽深圳律师的服务领域,逐步并最终彻底改变深圳律师业务结构与服务模式单一的现状。
三是逐步并最终彻底改变特区内外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区域布局不平衡、不合理的现状。应从政策上,尤其应在税收政策上鼓励、扶持执业律师到特区外创办律师事务所。
四是逐步并最终彻底改变目前深圳律师专业化和规模化程度偏低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