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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赴深汕法院签署合作备忘录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30日 作者:晶报 责任编辑:刘娟

 

为进一步建立法官、律师职业间良性互动工作机制,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汕法院”)与深圳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市律协”)于20231225日共同签署《关于共同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深汕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时春蕾,党组成员、副院长江驰,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司法科公法中心负责人郝阳阳,市律协会长、市政协委员张斌,副会长、福田区人大代表黄远兵等出席签署仪式。本次活动由深汕法院立案庭庭长杨海军主持。

仪式上,江驰副院长、黄远兵副会长分别代表深汕法院、市律协签署了《关于共同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合作备忘录》,双方约定构建良性互动,凝聚共识的“亲”“清”法律职业共同体,保障法官公正司法、律师依法执业,共同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司法权威。

 

随后,双方召开律师执业权益保障服务座谈会。深汕法院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法院在诉讼服务、审判执行等工作。座谈会上,双方围绕如何共同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以及律师职业权益保障服务进行充分交流,与会人员踊跃发言,就律师职业权利保障、律师参与调解等方面建言献策。

针对共同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时春蕾院长提出三点建议,一是互敬互谅,做志同道合的同行者,相互理解并支持彼此依法履职,携手共同维护好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职业尊荣,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健康发展。二是协同联动,做定分止争的协助者,将推动案结事了、实质性解纷作为案件办理的共同目的。三是要共建共处,做社会治理的推动者,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强化基层治理法治保障等方面协同发力。

张斌会长对深汕法院如此重视深圳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及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表示感谢。他表示,本次合作备忘录的签署,将标志着更高层次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在深汕特别合作区翻开新的篇章。未来,市律协将与深汕法院共同努力,进一步保障深圳律师的执业权利,构筑彼此尊重、平等对待的新型良性互动关系,共同携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