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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市委两新组织工委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12年12月3日
根据市委两新组织工委通知要求,为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党员队伍,工委定于12月15日(星期六)举办第二十四期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有关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12月15日全天。
二、培训对象:发展对象(含入党积极分子)。
三、培训内容:学习党章总纲部分、组织制度、党的纪律、党员义务和权利、入党程序等(请市委组织部组织一处的同志来授课)。
四、培训地点及安排:
时间:12月15日全天,参训人员于8:30签到,9:00上课;
地点:深圳市人才大市场大厦7楼大会堂。
五、有关要求:
1、参加培训的同志要依时到课,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缺课,缺课2节的不能参加考试。
2、授课结束后,参加考试。
3、于12月24日前,每人须提交1篇1000字左右的心得体会(由律协党委统一报送市委两新组织工委)。
4、请参加培训的同志于第一次上课签到时将支部填写好的《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交给工委办工作人员。
5、课程表和讲课提纲于第一次上课领取学习资料时发放。
6、如不能及时参加培训,请务必于12月6日16:00时前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报律协党办。
联系人:钟瑜菁、杨晓仪
联系电话:83025936
电子邮箱:szlxdw@126.com
中共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201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