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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关于公开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1月16日 作者:杨智蓉 责任编辑:周山清

为做好深圳市律师协会财务审计工作,深圳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决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会计事务所,欢迎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内容

深圳市律师协会2023年度财务审计

二、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备国家法定的审计业务执业资格;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近三年未有因执业质量与职业道德等问题受到处罚及不良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所需资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基本情况简介,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业务许可证、执业质量控制制度。

3.针对本公告的审计项目拟定的总体工作方案及保证措施、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配置方案、收费预算及支付方式等。

注: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四、报名时间:

2024116——2024年122日。

五、报名方式:

请有意竞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报名时间内将本所相关资料提交至深圳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0楼

联系人:杨智蓉    

 话:83025892 

 

  深圳市律师协会监事会

 2024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