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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体制之先,为深圳律师业重铸辉煌 

——以创新、务实、高效为主题的深圳市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

 

深圳律师网2003年8月9日

 

 

 

 

 

 

 

 

     深圳市司法局局长黄振芬(中)、副局长石岗(右)与新当选的

     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徐建合影(左)

 

 

 

 

深圳市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于二○○三年七月十八日至十九日在深圳银湖旅游中心召开。由深圳两千两百名律师推选出的近二百名律师代表参加了本次大会,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黄武、深圳市委副书记庄礼祥出席大会并发表了热情鼓舞的讲话。

 

    本次大会历时两天,完成了多项议程。全体律师代表经过分组讨论,大会经表决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律师协会章程》、《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选举办法》、《深圳市第四届律师协会会长选举办法》等重要规章。大会依据新的章程和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了第四届深圳律协理事、会长、副会长。

   

十八日上午,大会开幕式举行过后,全体代表听取了第三届律协工作报告,听取了关于修改《深圳市律师协会章程》的报告以及第四届律协理事、会长和副会长选举办法的情况说明,还听取了第三届律协预算收支情况的报告。

   

十八日下午,全体代表分成八个组对以上报告进行了讨论和审议,代表们畅所欲言,纷纷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同时还就新一届律协的工作思路、律师行业自治管理等问题提出了许多建议和意见,大会收到律师代表的书面提案六份。

   

十九日上午,大会先投票表决通过了上述章程和选举办法,之后,进行了理事会理事成员的选举。根据章程和理事会选举办法,深圳市律协不设常务理事会而只设理事会。理事会三十二名理事候选人由深圳全体律师在律师代表中民主推选并经大会主席团审定。理事会由二十七名理事组成,由代表大会在三十二名理事候选人中差额选举产生,选票过半数才当选。在理事会选举前,有代表提出要求作为理事候选人参加选举;还有许多代表提议理事候选人应先在大会发表竞选演说,大会主席团经过讨论采纳了这一提议。于是三十二名理事候选人逐一登台,每人发表不超过三分钟的竞选演说。大会投完票之后,到了中午吃饭时间,代表们表示一定要等到选举结果出来后才去吃午餐,这样,代表们饿着肚子,一直等到中午两点。选举结果二十五名理事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大会宣布该二十五人当选为理事会理事。

   

十九日下午,大会进入了会长选举程序,根据新章程和会长选举办法,大会应在当选的理事中提名至少两人作为会长候选人,由全体律师代表直接进行差额选举。选举前,每位候选人发表十五分钟的竞选演说。广东正罡律师所的陈剑钧律师和广东融关律师所的徐建律师作为会长候选人先后上台发表演说。大会选举结果,徐建以高票当选为新一届律协会长。接着,新选举产生的全体理事进行了副会长的差额选举,五名副会长候选人先后发表竞选演说,最后张丽杰、高树、张敬前、张勇四人当选为副会长。经全体理事表决,专职律师赵志成被聘任为律协专职秘书长。至此,新一届律协的理事会和领导工作班子正式宣告成立。

 

本届律协领导班子的特点:一是年轻化,班子平均年龄为四十岁,比上届律协班子平均年龄低九岁;二是知识化和专业化较强,四名副会长中有两名法学博士,两名法学硕士,会长和副会长在深从业时间都超过了十年,且在深圳律师界都具有较大的影响;第三个特点是会长和四名副会长在理事选举中在得票数上正好是前五位,选举结果充分反映了律师代表们的意愿。

 

从审议上一届律协工作报告到表决通过律协新的章程,从动议理事候选人发表竞选演说到宣布徐建律师当选为会长,再到五名副会长候选人中选出四名副会长。整个会场群情高昂,掌声雷动。从过去律师们疏于问政到现在律师代表热切关注和积极参与律师协会班子和今后行业管理的走向,这其中的原因是什么呢?

   

其一,本次律师代表大会是一次创新的大会。深圳律师业已经到了必须与时俱进、重铸辉煌的时候了。而深圳律师要重铸辉煌就必须开体制与发展模式之先,而这首先的一条是要改革和完善律师行业自治的组织模式。作为律师行业自治组织的律师协会,一要能还政于律师,二要律协班子的成员必须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同时又要是律师界的精英,他们既要有明确的思路又要有负责的工作作风。为了实现这些目标,本次大会进行了多项制度创新,取得了重大的突破:第一,突破了全国《律师协会章程》和《广东省律师协会章程》窠臼,大会审议通过了全省第一部市级律协章程《深圳市律师协会章程》。该章程中规定会长、理事必须由律师代表直接差额选举产生,副会长必须由理事会通过差额选举产生;章程还加强了理事会对会长、副会长的监督作用,理事会以过半数对会长、副会长的述职报告投不信任票后,会长、副会长必须辞职。第二,突破以往由司法局领导兼任律协会长的历史,改为由全体律师代表直选的执业律师担任律协会长,使律协真正转变成为一个自律自治的行业协会。第三,突破以往由行政机关委派秘书长及以下职位的方式,改为全部采取聘任制聘任,这将有力地提高律协的工作效率,使律协更好地服务于全体深圳律师。这几项制度创新保证了本届律协的理事、会长、副会长以及秘书长都是由执业律师出身的人担任,他们了解深圳律师、律师业,这样的律协领导班子必将急深圳律师之所急、想深圳律师之所想,切实的服务于深圳律师。

   

其二,本次大会是一次务实与高效的大会。大会在短短两天的时间内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律师协会章程和深圳市律协第四届理事会理事、会长和副会长的选举办法等重要规章,完成了多项制度创新;并依据新的规章进行了深圳市第四届律协理事、会长、副会长的选举,将深圳律协由一个主要由行政官员以行政方式来管理的半官方机构转变成为由律师领军人带动的行业自治组织。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完成了如此多的议程,进行了多项创新,本次大会是一次高效的大会。本次大会进行多项制度创新,奠定了深圳律师业发展的制度基础。同时,由全体律师代表直选出的会长徐建深知深圳律师业的现状,提出十条施政纲领:(一)设立“深圳律师论坛”,组织“深圳律师何处去”的大讨论;(二)建立勤勉高效的律协班子,使律协成为真正的律师之家;(三)推进深圳律师的专业化、规模化,让市民可以找到专业化律师以及在深圳组建一批像北京金杜、君合律师所一般规模的律师所;(四)建立律师诚信制度,加强对律师诚信的监管,建立奖惩制度;(五)树立深圳律师团队形象,恢复深圳律师杂志,办好深圳律师网站,建立律协发言人制度、律师排名制度;(六)与各部门建立良好沟通渠道,改善律师的执业环境,让社会各界了解、支持律师:(七)强化维权职能,建立救助机制;保护律师执业不受干扰迫害,及时救助有困难的律师:(八)加强与港澳台律师的合作,学习他们丰富的管理经验和业务水平;(九)关心律师健康,活跃文体生活,多组织律师的活动,加强律师之间的沟通:(十)尽快建设律师会所,改变二十年来深圳律师没有自己会所的现状。他还提出要紧跟CEPA签订的大好形势,争取开办中国第一家中港联合律师所。这些都是基于深圳律师业的现状,结合深圳律师业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制定的合理的目标。有开体制之先的制度保证、有律协领导集体的务实精神,有广大深圳律师的共同努力,深圳律师业必将重铸辉煌。

   

本次律师代表大会取得多项制度创新,具有重大的意义。党的十六大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光荣任务,与此相适应的政府机构改革正在有序进行。深圳作为曾经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排头兵,应当继续成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排头兵,创造出适合我国特点的、具有制度创新意义的经验来。本次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通过的多项制度尤其是新的《深圳市律师协会章程》,是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该章程以条文方式规定律师代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依照规定程序罢免会长、副会长、理事的权力,充分体现了律师们在协会组织内部的民主权利,也是今后律师协会领导机构清廉、高效运作、人才辈出的制度保证,应当得到充分的肯定。

 

本次大会的召开得到了深圳市司法局和局党委领导的大力支持,局长黄振芬、副局长石岗自始自终参加了大会,黄振芬局长在大会上发表了讲话,对这次律协改选工作予以高度评价,并对深圳律师行业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次大会圆满结束,取得多项重大突破。这与司法局的改革观念及支持帮助是分不开的。

 

这次大会的召开,引起了深圳各大媒体的强烈关注。《深圳》特区报、《南方都市报》、《深圳法制报》、《法制日报》、《香港文汇报》、《太阳报》等媒体以专版的方式对本次大会进行了报道并对大会的成果进行了评价。各媒体一致认为本次大会是开体制之先的大会,是创新、务实、高效的大会,经过大会选举的新一届律协领导班子将是一个创新、务实、高效的团体,都期待深圳律师业再创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