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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参加第三期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推介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5月9日 作者:调研部 责任编辑:孙统彪

各律师事务所:

为扎实做好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有效促进港澳律师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法律服务市场,满足大湾区内地九市律师所引进高端和专业人才的迫切需要,省律协现定于2024年5月下旬举办第三期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推介会暨内地法律实务交流对接会深圳市分配有9家推介名额,具体通知如下:

一、举办时间及地点

活动时间:2024年5月24日(周五)下午14:30-18:00

活动地点:东莞市会展国际大酒店四楼龙泉国际厅(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会展北路1号)

报到时间:2024年5月24日(周五)下午13:00-14:15

、推介要求

1.参与推介的律所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2)政治立场坚定;

3)能为港澳律师执业提供良好的执业条件,在业务发展、规范管理、品牌建设、专业化团队化建设、服务质量等方面表现突出;

4)未参加过省律协线下推介会或未有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的律所,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2.推介形式

以现场展位推介、线上视频及书面推介相结合的形式。

1)现场展位推介:在活动现场设置“一对一”区域,为大湾区内地九市每家参展律所设置专门展位,与大湾区律师、企业代表进行面对面、一对一洽谈。

2)线上视频及书面推介:省律协统一将律所宣传视频和书面推介内容按市别上传至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网“大湾区执业律师”专栏。在推介会当天提供网站链接,由主持人介绍查阅形式。

3.推介内容及要求

1)现场推介要求:每家律所安排1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流推介活动,原则上为律所负责人(或合伙人以上职务)。

2)现场宣传展位内容:包含律所文字简介、图片(含律所logo)、宣传画册。

3)线上视频推介内容:本所代表介绍律所基本情况及优势,整所主要办公环境展示等,不得出现违反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等的言论和场景。

4)线上推介内容:包括基本信息和简介。基本信息包括:律所人员基本数据、办公面积、办公地址、网址、公众号名称、负责人及对接工作人员联系方式等;简介包括:律所发展理念、发展目标、基本发展概况、服务领域、团队建设、专业发展、荣誉奖励、典型业绩等。此外,需提供律所logo及前台照片用于版面设计。

三、有关要求

请于有意参与推介的律所于202451118:00前,提交以下材料至本通知底部报名链接:

1.推荐律师事务所信息汇总表(附件1,需提交Excel电子版);

2.推荐律师事务所信息表(附件2,需提交Word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

3.推荐律师事务所宣传展架材料及线上视频、图像材料,具体格式要求如下:

1)现场推介展位所需材料

①律所文字简介,不超300字。

②律所图片材料2张,每张图片大小需2M以上。

③律所宣传册(律所结合实际自带若干本)

2)线上推介视频材料

①总时长不超过5分钟,MP4格式;

②使用横屏拍摄;分辨率为:16:9,1920*1080(超清)或16:9,1280*720(高清);

③视频画面与声音同步性能须清晰、稳定,无须加背景音乐;文件大小不超过500M;

④需以普通话介绍,并加字幕(中文简体)。

3)线上推介书面材料

书面推介材料需按要求填写附件2,其中律所优势特点不超过300字、简介文字不超过1500字。

4)线上推介图像材料

①律师事务所logo图片(大小要求2M以上);

②律师事务所前台图片(能清晰辨识律所logo和名称,大小要求2M以上)。

4.其他事项

以上1、2、3三项均需要作为附件提供,未成功提交视为报名不成功。

四、其他安排

(一)会议期间,请着正装、戴律师小徽章,男士需打领带,女士着套装。

(二)食宿、交通安排

参与推介律所代表:由省律协统一安排5月24日晚餐(每家律师事务所1名)交通、住宿费用自理;司机及随行人员各项费用、安排自理。

(三)展位费用安排

本次活动将委托广告公司搭建、制作律所展位,展位搭建、制作费用为1500元/家,由参与推介的律所自行承担并直接向广告公司支付上述费用,广告公司将为参展律所开具等额有效发票。

(四)未尽事宜,省律协另行通知。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2459

 

(联系人:调研部,联系电话:0755-82752146)


附件下载

本次活动报名仅对“ 全市律师事务所(无处罚),全市律师事务所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活动报名时间:2024-05-09 00:00:00 至 2024-05-11 18:00:00(报满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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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