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资委举办 “双碳背景下蓝碳交易的法律问题” 研讨会

发布时间: 2023年1月3日


为加强律师的专业能力建设,提高办理双碳背景下蓝碳交易案件的水平,12月24日上午,深圳市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环资委”)联合深圳市律师协会职业培训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培训委”)共同举办了“双碳背景下蓝碳交易的法律问题”的专题研讨会。市律协副会长章成、市律协业务创新与发展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创新委”)主任李军强出席会议,环资委委员、干事及来自全国其他地方的律师近40人参加了研讨会。会议通过腾讯会议线上举行,会议由环资委副主任汤鹏主持。

章成副会长为本次研讨会致辞。他对王秀卫教授作为国内蓝碳研究的顶级学者,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作主题分享,还担任深圳律协环资委的专家顾问,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他也对深圳之外的律师同行参加此次研讨会,共同聆听王教授的讲座,表示感谢。希望律师同仁通过此次研讨会,能学习到新知识,有所收获。


本次研讨会由王秀卫教授担任主讲人。王秀卫教授现任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海南大学生态文明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海南国家公园研究院研究员,中国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海洋法学会理事等职务,曾在《中国法学》等权威期刊发展学术论文三十余篇,出版《人工影响天气法律制度研究》《区域海洋环保合作机制研究》两本专著。

王秀卫教授从我国碳排放法律发展进程、海洋蓝碳交易发展现状、蓝碳交易面临的法律问题三个方面深入浅出地剖析了双碳背景下蓝碳交易的法律问题。

王教授指出,海洋是地球表面最大的碳库,总储碳量近40万亿吨,是大气碳库的近50倍、陆地碳库的近20倍,每年吸收约30%人类活动排放到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在气候变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蓝碳”的概念源自于2009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IOC-UNESCO)联合发布的《蓝碳:健康海洋固碳作用的评估报告》,特指那些固定在红树林、盐沼和海草床等海洋生态系统中的碳。而这些能够固碳、储碳的滨海生态系统即为“滨海蓝碳生态系统”,它们中的代表——红树林、海草床和滨海盐沼则并称“三大滨海蓝碳生态系统”。

王教授强调,蓝碳具有储碳量大、效率高、周期长等特点,较绿碳优势明显。蓝碳交易的发展不仅可以一缓全球气候变暖的燃眉之急,有助于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还可以作为国家新兴产业和经济新增长点,是一个拥有巨大发展潜力的市场。

王教授指出,无论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都没有出现蓝碳这一概念,蓝碳的法律属性尚不明确,但并没有影响到蓝碳的交易。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修订上述法律,有关蓝碳的法律属性等回题,有望在法律上得到回应。

创新委主任李军强最后作总结讲话,李主任认为蓝碳交易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手段,也是环境与资源专业律师的业务“蓝海”,希望大家能够参与到这一领域中来,潜心研究,共同分享,一起为我国双碳目标的早日实现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