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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深执业大湾区律师报名加入深圳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区律师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7月11日 作者:初晨 责任编辑:办公室

各律师事务所、律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促进大湾区律师更好融入深圳市律师行业发展,推动大湾区与内地法律服务对接,根据《关于大湾区律师加入深圳市律师协会相关内设机构的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现开展在深执业大湾区律师加入深圳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区律师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任职形式

市律协各专门委员会、区律师工作委员会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8月2日(周五)18:00

三、报名条件

(一)在深执业的大湾区律师

(二)品行良好,未有因不良名誉或者违反职业道德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记录;

(三)具有相关工作的专业知识,熟悉律师行业情况,关心律师事业发展,热心公益事业,有时间和精力参加委员会的活动。

四、报名材料

(一)履职承诺书(附件1、2)。须律师本人填写并签名。

(二)报名表(附件3)。须律师本人填写并签名,律所加盖公章

五、报名流程

各律师事务所应协助本所大湾区律师向市律协提交报名材料。具体如下

1.准备报名材料:准备本人报名表(需加盖所属律所公章)、履职承诺书,将所有报名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以“拟报名的委员会+姓名+律所全称”命名;

注:1名大湾区律师仅可报名1个专门委和1个区工委(名单详见附件)。

2.提交报名材料:请于2024年8月2日(周五)18:00前点击以下链接或扫描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https://f.wps.cn/g/6sNkwOI2/ 

六、遴选程序

本次大湾区律师报名加入深圳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大湾区律师加入深圳市律师协会相关内设机构的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深圳市律师协会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进行,由市律协监事会监督。

遴选流程:

1.大湾区律师准备报名材料,并提交报名材料;

2.对应委员会审核报名材料;

3.委员会提出加入本委员会大湾区律师建议名单;

4.建议名单向市司法局和市律师行业党委征求意见;

5.提交理事会审议,待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布最终名单。



联系人:曾佩君82752113  初晨83025939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2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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