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科技委第三次主任会议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 2022年9月13日

202292日上午,深圳市律师协会法律科技法律专业委员会(下称“法律科技委”)第三次主任会议在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顺利召开。法律科技委主任冷芬满、副主任温海宽、副主任兼秘书长韩晶晶、副秘书长艾胜华、干事刘彦玲、干事李琳倩、主任助理李丽参加会议,会议邀请律协监事长、宝城所主任曾常青到会讲话并发表监督意见。

会上,曾常青监事长就法律科技委如何在“法先生”事件中发表自己观点并提出一系列中肯建议。“法先生”与法律科技密切相关,法律科技委应当从法律和科技角度出发,综合各专业委现有意见,从小程序的发布、数据的采集、律师信息的公开和使用用途等角度进行分析,客观理性地发出法律科技委最专业、最有力的声音。

本次会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一、传达深圳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上半年工作总结会议的精神;二是“法先生”事件涉及的法律问题以及法律服务平台的合规与边界;三是法律科技委如何在法律科技专业领域有所建树,如何运用法律科技推动律师行业的发展;四是讨论第四届深圳律师业务大赛参赛产品。

参会人员对张斌会长在专业委半年总结会议上的讲话进行了学习,冷芬满主任对法律科技委上半年的工作进行了概括,对法律科技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所受评价进行了传达。针对法律科技委的工作方向,主任成员达成了一致意见:法律科技委工作的宗旨是推动科技为法律服务赋能,利用科技推动深圳律师行业的发展;法律科技应用场景所涉及的法律问题研究和法律科技产品所应遵守的合规边界。

参会人员就“法先生”事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以及法律科技的合规边界做了深入分析,主要从以下方面展开讨论:第一,信息采集的合法性。律协等官方网站公布的律师信息是否属于公开信息,“法先生”通过爬虫技术抓起律师信息是否构成侵权;第二,信息公开的合法性。“法先生”是否有权将其获取的律师个人信息在其自主开发的小程序发布,未经律师许可利用数据为律师进行主观画像是否侵权;第三,信息使用的合法性。“法先生”商业模式是为帮助律师推广业务(赚律师的钱)还是为其自己招揽法律服务业务(赚法律服务的钱)。为律师推广和开展业务且没有及时更新和客观分析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利用律师个人信息披露为其平台招揽法律服务业务是否非构成侵权;第四,腾讯等信息发布平台对“法先生”发布海量律师个人信是否需要事前监管与审核。

参会人员还对“法先生”事件所应当关注的其他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包括:律师信息公开的限度;律师信息公开等大数据与科技为律师业务赋能的关系;“法先生”与企查查、无讼等信息公开平台应用场景的区别;法律科技类公司的合规边界等。

参会人员针对如何利用科技为律师赋能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会议对法律科技委接下来的工作做出了进一步安排。第一,搜集法律科技委委员参与律师业务创新大赛产品的构思,尽快确定法律科技年度参赛作品;第二,筹备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有序推动法律科技委下半年工作开展;第三,加大与其他专业委交流互访力度,向兄弟专业委学习取经,积极邀请企业合规委、社区法律顾问委等专业委联合开展活动。

最后,参会人员对法律科技委今后工作进行了展望,大家都信心满满,为肩负起法律科技引领律师行业发展的重任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