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律师考察团赴内蒙古参观考察
深蒙两地律协签署合作交流协议
深圳律师网2006年9月20日
2006年9月13日至9月17日,以李淳会长为团长的深圳律师考察团一行10人赴内蒙古自治区进行了参观考察,受到了内蒙古自治区司法行政系统和律师协会的热情接待。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岩英、全国律协副会长兼内蒙古律师协会会长宋建中、内蒙古律协秘书长金毅力等驱车一千多公里赶到乌兰浩特市,与深圳律师考察团进行了座谈,并全程陪同考察团的参观考察活动。
9月14日,李淳会长代表深圳律协与内蒙古律协签署了合作交流协议。协议的主题是:1、双方建立联络机制和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确定专门联络机构。2、加强双方律师业务培训工作和业务研讨活动。3、内蒙古律协每三年可选派100名执业律师前往深圳进行为期7日的业务学习,深圳市律协将为参加学习的律师提供实习和参观考察等便利条件。4、深圳市律协每年可选派两批共30人组成的参观考察团前往内蒙古进行参观考察,内蒙古律协将为参观考察团提供尽可能的便利。5、双方将通过各种途径,积极促进两地律师事务所建立共同体,鼓励和推动两地律师在重大项目中加强合作,协同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深圳律师考察团实地考察了钜成、奥斯等三家律师事务所,并分别与各所律师就律师事务所管理、律师业务拓展及合作等方面进行了座谈与交流。原深圳律协会长、融关律师事务所主任徐建律师当即向钜成律师事务所赠送一台电脑。
李淳会长表示:深圳律协在加强与内蒙古律协合作交流的同时,将继续发扬深圳律师的传统,推动对内蒙古贫困地区和困难学生的捐资助学活动,奉献深圳律师的爱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