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答应房东涨租要求 租客商铺被断电堵门
终审尚未开庭,律师指房东行为涉嫌侵权
2013-1-4
南方都市报 记者 徐超
一宗租赁合同到期后,房东与租户之间没有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在没有答应房东的涨租金要求后,租户被房东告上法庭。一审败诉后,租客委托律师提起上诉,不料还没有等到开庭,房东就将商铺断电,并运来沙子堵住门口。
在民治街道南源新村,
许
先生一家所开的惠客隆商店在24栋一楼。前晚,
许
先生商铺的电被房东带人前来停掉了。昨天早上,
许
先生发现店面门口竟然堆了一堆沙,“是房东带人干的”,
许
先生用手机展示翻拍的管理处监控视频说。
昨日中午,经过
许
先生指引,记者问在场的房东,为何要堆沙子在店铺门口?“你听他说,他知道为什么。”房东说完就走了。
许
先生说,这个商铺租金由4000多元涨到
2009
年
9
月
8
日
最后签合同时的5000多元。两年的合同到期后,
许
先生找房东商量续签,但是一直没有再签。“房东答应续签,到期之后两个月还在收我们的租金,没有想到最后是将我们告上法庭。”经过龙华法庭一审判决,
许
先生败诉,不过,
许
先生向宝安区法院上诉。没有等开庭,
许
先生就遭遇断电和堵门。
广东瑞霆律师事务所陈刚律师认为,合同到期后,若房东没有续签,但继续实施收租的事实,则是一种不固定期限租赁合同,按原合同继续履行。待终审裁决解除合同,房东才可以收回商铺。在此事件中,没有经过终审,房东就断电并堵门的行为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