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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诈骗326万交5万取保后失踪

●被骗者质疑警方轻易放人,昨在宝安分局门口割腕

●警方称三级高血压不适合收押,取保程序合乎规定

●律师称如此涉案金额被取保罕见,高血压不能取保被骗300多万,嫌犯却在取保候审后消失

 

诈骗巨款取保后消失

昨日上午10时许,在宝安经商的 先生以及家人朋友十余人到宝安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门口抗议,质疑警方故意放走一名涉嫌合同诈骗罪的嫌疑人,混乱中 先生用刀片割向自己的左臂,随即大量出血被送医院。医生称 先生左臂伤口有8厘米,两根韧带被割断,其中一条断了三分之二,但静脉血管并未伤及,恢复需要数周。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 先生向生意场上认识的伙伴———台湾籍男子傅某源先后汇款326万元定金和预付款,双方就供货事宜达成口头协议。但收到这笔款项后,傅某并未如约发货, 先生去电催促时,发现傅某手机关机且从深圳住所消失。

据警方提供的材料显示,919先生曾向宝安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警方接报后认定嫌疑人傅某涉嫌合同诈骗,于923日以合同诈骗罪立案侦查,930日在傅某试图从珠海拱北口岸出境时被警方控制,当天被刑拘。

被拘次日,也就是101日,傅 某 交 了5万元后获批取保候审。警方解释称刑拘当日一天内将傅某送至宝安区医院做了2-3次检查,都被鉴定为三级高血压,不符合看守所收押规定,因此决定取保候审。

对警方的说法 先生非常不满,“我和傅相处一年多,事发前他还和我们在宝安喝酒,怎么可能是三级高血压?” 先生的家人还称,傅曾因走私罪在东北丹东入狱服刑,不可能不符合关押规定。

南都记者昨日试图向傅某求证,但傅某在内地的电话无法接通,而其使用的台湾手机号码已经失效。

 

警方:病情鉴定不宜公开

宝安警方昨日接受南都采访时承认,傅某缴纳5万元保释金后取保候审,一段时间后失踪,但称取保候审程序合乎公安内部规定。宝安分局发言人称:“我们也很想赶紧给他定罪收押,但三级高血压很可能会在拘押期间出事,我们只能给他取保候审。”

南都记者先后向宝安警方和宝安区人民医院提出查询傅某高血压鉴定文件,但警方以侦办文件不宜公开为由婉拒,宝安卫生系统发言人也表示:“很为难,警方同意才好查询。”

嫌犯何时能抓捕归案,宝安经侦大队队长则称无法确定时间表,“时限定得太死,容易打草惊 蛇,要给对方一个宽松的环境,才便于抓捕。”

 

高血压不属取保范围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钟国勇称,此案中涉案金额300多万,金额巨大,国内此类案件嫌疑人被取保候审的案例非常少见。对于警方所称的以“三级高血压”作为取保理由,其表示从未听说。钟律师称,如患者本身有轻微的高血压,可以很轻松地通过体表加温和饮酒等方式达到“严重高血压”,因此其建议警方提供病情鉴定书。

深圳市律师协会副主任、国欣律师事务所执业律 师黄丽荣 女士则称,法律上规定取保候审的病人,限于严重的传染病比如艾滋病等病症,高血压并不属于取保候审的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