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律师应邀参加关于二手房合同打印程序问题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研讨会
深圳律师网 2009年 2月 23日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交易安全,规范二手房交易行为, 2009年 2月 12日上午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召开会议,研究规范二手房合同打印程序有关问题。市律协、市国土房产局、工商局、物价局、法学会、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多名代表应邀参加。
在 2007年 6月 27日 ,市国土房产局发布《关于规范二手房合同打印程序的通知》,要求自2007年8月1日起,市内所有二手房合同必须通过“深圳市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打印,其他任何印刷版、手写版合同均不得继续使用。对此,市律协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业务委员会代表从多角度对此法律问题进行了全方位的论证,认为该通知不仅违背了民法中的“契约自由”基本原则,也违反了《行政许可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合同法》等规定,同时,还加大了二手房交易者的交易成本。市律协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业务委员会的意见得到了与会代表的广泛认同,并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目前,国土房产局已经向相关单位发出通知,取消了原11家“《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指定打印点”的规定,扩大了打印主体的范围,并开放了免费打印点。
2009 年2月20日 上午,市律协及相关单位再次应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邀参加了《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送审稿)》研讨会,我会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业务委员会代表通过比较国土资源部2008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该送审稿关于土地出让权利的范围、附属工程、定金、违约责任等条款均提出了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