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行业优秀青年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3月25日 作者:宣传部 责任编辑:王颖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深圳律师行业人才梯队建设,鼓舞和激励广大青年律师推进行业持续发展,深圳市律师协会决定开展“2024年度行业优秀青年”表彰活动,积极培养律师行业优秀青年,共同表彰一批在专业建设、法律服务、行业发展、公益事业、党建服务等领域中有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律师行业优秀青年,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设“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之优秀青年律师30名、优秀实习人员10名、优秀行政人员10名。
二、评选范围
1.截至2025年5月4日,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本数)的青年律师、实习人员,律所行政财务宣传等后勤工作人员(不受理非实习人员的律师助理报名);
2.现任党委成员、纪委成员、市律协理事会、监事会团队及近三年内已获评过优秀青年律师、优秀实习人员、优秀行政人员奖项的不再参与评选;
3.每家律所(含分所)每个奖项最多只可推荐1位人选。
三、参评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
(二)品行优良。近三年未受过与从事职业相关的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坚持依法规范执业或从事本职工作,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恪守律师或从事岗位所要求的职业道德和纪律;忠于职守,勤勉敬业,诚实守信,尽职尽责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具有良好的职业声誉和社会形象。
(三)工作突出。在律师业务发展、法律服务、专业创新、律所管理等方面工作表现优异,对律师行业或律师协会有突出贡献。
(四)有社会责任及奉献精神。主动服务大局,认真完成有关部门和律师协会安排的工作任务,在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妇女、未成年人等群体保护相关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能够挺身而出,作出积极贡献,或者党务工作突出,有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等先进事迹或者其他公益突出表现。
四、评选方式
1.律所申报及推荐,由律所统一发送相关报名材料;
2.经初选确定候选人后录制演讲视频,录制不超过2分钟的演讲视频;
3.评审委员会根据基础资料、录制演讲视频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分,确定最终人选。
五、评选工作时间安排
(一)申报、推荐阶段(3月24-31日)
参选人由律师事务所推荐申报,律师事务所需在2025年3月31日(周一)9:00前将《深圳市优秀青年律师推荐表》《深圳市优秀青年实习人员推荐表》《深圳市律师行业优秀青年行政人员推荐表》(文末下载)及相关附件材料(申报材料包括:证明符合参评条件的业绩和表现的相关材料,材料需律所盖章。)盖章后扫描并通过下方二维码或复制链接登录网址提交,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报名链接:https://f.wps.cn/g/0avu1kSE/
扫码报名提交材料
(注:律所每申报一个奖项均要填报信息,上传到链接的资料需是pdf文件,pdf文件内页包括盖章版《推荐表》、证明附件材料及材料目录。)
(二)初评、审核阶段(4月7-20日)
由评选工作小组成员对报名参评人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评选条件中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相应的材料及提交相应的附件(如表格填写错误或未提交材料证明其对行业奉献、社会奉献的视为资格不符合)选出候选人100名,其中优秀青年律师候选40名、优秀实习人员候选30名、优秀行政人员候选30名。并通知候选人于4月15日18:00前录制视频并根据律协通知完成视频上传。
评审委员会经严格评审后确定评审结果。
(三)审查、公示阶段(4月21-27日)
评审结果征求市司法局、行业党委意见后,在深圳市律师协会网站上公示评审结果,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报市律协理事会审议深圳市律师协会五四青年表彰人员名单。
(四)表彰、宣传阶段(5月初)
举办表彰会议,对获奖者予以表彰。
青工委:初 岱 13725508334
宣传部:周子龙 23609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