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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于奉献的法律义工


——记广东财富东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崔吉林

深圳律师网2005年10月25日


    九月中旬的一天,深圳市律师协会收到了一封来自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的感谢信。来信对广东财富东方律师事务所的崔吉林律师热心为个体私营企业服务,不计报酬、乐于奉献的精神予以高度评价并致以衷心的感谢。信中写到:“两年多的义务法律服务工作,崔吉林律师没有收取过一分钱的服务费,只有热心地为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服务。我们感谢广东财富东方律师事务所,感谢崔吉林律师……”
    崔吉林到底有何能耐,让广大个私企业主如此感恩戴德?采访了崔吉林律师的事迹后,对崔律师的感觉由平淡到感动、由漠然到钦佩,心中感慨油然而生——
    崔吉林律师不愧为一个匡扶正义的使者、维护公正的勇士、一个乐于奉献的义工。
    现实生活中,有一些人认为律师不过是知识渊博、思维缜密、口才优良、精明有加的特殊商业人。那么,我要说,这些人其实并没有真正地走近律师,没有接触到像崔吉林一样的律师——他们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开口填正气、笔动减冤情;他们不畏强权、乐于奉献、不计个人得失,为司法公正、和谐社会的构建、人类的发展正全力奉献着自己的聪明才智、青春热情。
    让我们来看看崔律师的几个故事吧。
走投无路女子轻生,谆谆善诱成功解救
    2004年4月23日,崔吉林律师一大早就来到了办公室,像往常一样,他取出待处理的案件卷宗、烧上开水、拉开窗帘,面对窗外的秀丽的深南大道,准备做简单的伸展运动后,投入到新一天的紧张工作中。此时,窗外阳光初上,碧空如洗,空气清新透明,深南大道车流如织、道路两旁绿树如荫、繁花似锦……望着窗外的美景,崔律师顿感心旷神怡,精力充沛。
    当他回到办公台前翻开卷宗,桌上的电话急促地响了起来。崔律师拿起电话,只听一名女子连哭带喊道:“我不想活了!我不想活了……”
    崔律师松弛的情绪立刻紧绷起来,他连忙问道:“小妹你别哭?你遇到什么困难了吗?你在哪?”电话里的女子就是不答,只是抽抽嗒嗒地哭个不停。
    崔律师感觉事态严重,不停地劝慰电话里的女子:“小妹你别急,有什么事慢慢说,要不你说你在哪?我立刻过来!”
    崔律师温言软语劝了半天,电话那边的女子才说出了她的家庭住址,崔律师一边飞快地在纸上记下,一边对电话里的女子说:“你别干傻事呀,我五分钟赶到你那里”。
    崔律师放下电话,拿起车钥匙飞快地跑出办公室,赶到那名女子所住的小区,叫上小区保安一起来到该女子家中。只见该女子坐在地上哭得天昏地暗,面前的茶几上摆着几个药瓶,一叠文件资料。崔律师将其扶到沙发上坐好,开始询问她的情况。
    经仔细询问才知道该女子叫兰梅,是一名个体户,她自己买了一台货车租给别人跑运输。但因租车人雇佣的司机李小平与运输队的人发生矛盾,在纠纷中将其轧死,李小平被以故意杀人的罪名逮捕、兰梅的车也被当成作案工具扣压。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兰梅东奔西跑,耗尽财力精力,但李小平还是被判了无期徒刑。李小平的妻子对此判决不服,多次来找兰梅甚至谩骂她,向她索要赔偿,要求她为李小平抚养孩子等。经济上的巨大损失、李小平妻子的不断纠缠以及旁人的流言蜚语等给兰梅精神上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一年多下来,兰梅已精疲力竭、心力交瘁,精神几近崩溃,便有了轻生的念头。
    了解清楚情况后,崔律师心想:兰梅此是情绪不稳定,必须先稳住她,然后再想办法帮她解决问题。于是他对兰梅说:你不是个体户吗?我现在带你到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我们找协会一起来想办法解决问题好不好?兰梅同意后,崔律师将她带到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与该协会领导黄玉芳一起,对兰梅进行开导劝解,兰梅的情绪才稳定下来,放弃了轻生的念头,并表示要请崔律师出面为其代理此案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崔律师手头虽然有大量案件在办理,但为了挽救兰梅,毅然接了下来。他与刑事部分的辩护律师,刑事附带民事原告的代理律师多次沟通,一起认真阅读案卷、仔细分析案情、细心寻找证据,经过大家的努力,广东省高院将该案发回重审,深圳市中级法院经过重新审理最终以交通肇事罪判李小平有期徒刑六年。结果出来以后,大家悬着的一颗心总算放下啦。李小平服判表示不上诉,李的妻子对该结果也无异议,表示能够接受。至此也不再纠缠兰梅。兰梅终于从困境中解脱了出来。
    到此,故事也告一段落,但也许你忍不住想问:兰梅困顿时,为什么不打别人的电话就打崔律师的电话呢?原来兰梅是在《民企时代》杂志上看到一个电话号话就瞎打的。不想就遇到了热心的崔律师。可崔吉林的电话怎么就会在《民企时代》杂志上呢?原来崔吉林是深圳市个私企业协会的首席法律顾问、市个私企业协会维权委员会副主任。他主持《民企时代》法律顾问栏目;主动为个私会员解答各种法律难题;二年来,为深圳市私协会会员进行普法宣传26次,受训人员达2400多人次。而崔吉林所做的这一切都是义务劳动。
    那么,崔吉林又是怎样进入到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义务服务广大会员的呢?这就要追索到二年前的一个维权案件了。
自愿当起“法律义工”,免费服务个私会员
    那是2002年3月中旬的一天晚上11点多,周先生驾驶着刚买回来半年小型面包车与同事一行3个从外地回深圳,第2天凌晨4时许,还在驾车行驶途中的周先生感到大灯突然变暗,紧接着听到车后发出了“嘘”的一声闷响。周先生急忙将车停下,拿手电准备下车查看原因,却没想到汽车已冒烟起火,周先生忙叫醒正打瞌睡的同事下车逃命,并用手机打119、110、122报警。大约过了20分钟左右,消防警察首先赶到将火扑灭,稍后,路政、交警也先后赶到。经现场勘测和调查取证,几天后,当地市公安消防中队出具《证明》,当地市公安交警大队也开出了《非交通事故结论书》。证明材料写到:经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后,司机周先生在驾驶过程中没有存在违章行为,起火原因是车辆线路问题引起。车辆全部烧毁,无人员伤亡,该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面对烧毁的汽车,捧着两分事故证明材料,周先生欲哭无泪,不知如何是好。有人提醒他找保险公司,有人提议他找汽车销售商,有人建议找汽车生产厂,周先生依此东奔西走,甚至还找到了消委会,快一个月时间过去了,事情一点进展也没有,周先生身心疲惫,意冷心灰。
    百般无奈的周先生怀着一线希望,来到了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协会领导黄玉芳热情接待了周先生,听完周先生的不幸遭遇。黄玉芳当即表示:为会员排忧解难是我们的义务,这事我们是一定要管的。
    于是黄玉芳一边组织协会工作人员积极协助周先生查找买车修车的相关原始资料,一边通知深圳法制报《个私园地》编辑及相关媒体参与调查此事,并找到了自己的朋友——崔吉林律师,咨询索赔的相关法律依据。
    崔吉林了解事情经过后,对事件做了详细的分析,他说从车主收集的证据显示,车主自身并没有过错,完全是汽车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崔律师不光做了解答,并为其罗列了其它相关的法律条文,给车主作为索赔依据。
     经过多方协调,汽车生产厂详细了解了事发经过,也采取了积极的态度,如期派代表来到深圳,几次谈判,终于与周先生达成了烧毁汽车的理赔协议。厂方愿赔偿周先生因事故而支付的拖车费、路政赔偿费、购买汽车款等合计人民币7万元,并约定在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清此款项。
    事后,黄玉芳对崔吉林开玩笑说:“个体私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常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而他们有些法律知识欠缺、有些维权意识不够,崔律师,不如请你出马,来协会为会员做法律顾问如何?”
    崔吉林当即表示:“好呀,个私经济已成为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个私经济也是我的责任,这个法律顾问我免费当,就做‘法律义工’吧!” 就这样,崔吉林律师成了深圳市广大个私会员免费的法律顾问,自此,无论事情大小、不管忙与不忙,只要会员有疑难,崔吉林都会在第一时间赶到,并想方设法为其解决问题。
合同纠纷众人无措,深入调研力挽狂澜
    2005年6月初的一天下午,罗湖区个私协会值班领导办公室响起了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值班领导拿起电话,只听一女子急切地说,罗湖区永新街永新商业城里有20多个个体工商户,正面临着被迫赶出商业城的悲惨遭遇,大伙儿让我给你们打个电话问问,也不知这事该不该找你们?你们能不能为我们主持公道?
    该女子话语急切、情绪激动,而且还能听到她的旁边有不少人,有愤怒的骂声也有无奈的叹息声。接电话的协会领导情知事态严重,便对电话中女子说,协会是你们的娘家,你们有困难我们当然要管,你们到协会来,大家一块商量怎么解决这些问题好吗?
    打电话的女子叫孙小练,她放下电话,就同黄壮实等五个人来到了协会,向协会领导诉说了他们的遭遇。
    早在20年前,有几十家个体工商户就同深圳市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形成了租赁关系,在该公司开设的罗湖区永新商品市场承租铺位,亮照经营。后来旧城改造,部分个体户转移,有的买一铺面,剩下20多户仍采用承租的方式继续经营。1998年深圳地铁开工,而永新商业城正好处在地铁施工范围内,三面的路都因施工要求而被封闭,经营显然受到了很大影响。但是大家想到地铁开通后这里将是一个地铁站口,所以都没有退租转移,大家都想:捱到地铁开通,就有好日子过了!
    终于盼到地铁开通了,永新商业城就在地铁东门站口旁边,一直坚持着在这里承租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们总算有了盼头。但是,天有不测风云。5月9日,建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给永新商业城首层承租户们单独下了一个通知。通知说,永新商业城首层装修配合整栋大厦改造的配套设计进行,6月10日起交给装修单位入场装修;凡与本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户合同有效期限延至本月15日已届满,暂不再签下一轮合同;各承租户应根据合同的有关规定到本公司结清有关费用,办理退房的有关手续。这份通知的意思非常清楚,就是永新商业城的所有承租户最后承租期是5月15日,在这之前必须结清有关费用办理退房手续。
    这份通知犹如一个炸弹,立即在商业城的承租户中炸开了。他们去找建东物业管理公司,该公司的负责人说,我们之间的租赁合同最后期限是5月15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如果我们之间不再续签合同,你们就不再是永新商业城的承租户了。
    承租户们伤心了,也愤怒了,感到是受了物管公司乃至市建公司的欺骗及愚弄。前几年修地铁时,商业城门口的三条路都被封了,生意再怎么不好他们都没走人,现在地铁开通了,眼瞅着有生意做了就来逼他们退房。他们实在想不通,越想越有气,越想越觉得无路可走了。大家凑到一块儿,决定集体上访,哪怕砸锅卖铁也要找回这个理!有的甚至说,要讲理,咱们就都讲理;要不讲理了,咱也有不讲理的法儿。
    罗湖区协会的领导听了孙小练等人的诉说,感到事态严重。他们一方面安慰孙小练等人不要着急,不要采取任何非理性的过激行动,表明协会一定会想办法帮他们解决问题;一方面向有关律师咨询,并立即向市协会汇报,以争得更为广泛的关注和支持。
市个体私营协会领导黄玉芳了解情况后,立即找来市协会维权委员会的首席律师崔吉林,并通知罗湖区协会的两位负责人到市协会来,共同商讨解决这一问题的具体办法。
    崔吉林听黄玉芳介绍了这一案例的大致情况后,他从专业律师的角度提出,须到现场深入了解情况,并听取各方面陈述意见之后,才能提出切实可行的具体解决方案。同时,立即做起了深入调查的准备。
    我们知道,当今社会律师的时间是最具含金量的,不少人仅仅向律师咨询一些事,按规定都要以时间长短向律师付出不等的咨询费。而作为市个私协会维权委员会首席律师的崔吉林,在为个私会员提供法律服务时从未收过一分钱。在处理永新商业城承租户同业主之间的租赁纠纷时,他为了掌握最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多次自己开着私家车到商业城找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
    流火七月,是深圳气温最高的时候,即使是坐着不动,也常常是热汗淋淋。经过近一个月时间的来往奔波,崔律师经过广泛了解和取证,掌握了大量有关的第一手材料,便向市、区两级协会领导作了详尽的汇报,并建议召开商业城所有承租户的会议,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统一认识,合法、合理、合情的提出自己的解决问题意见。
    在南塘工商所会议室里,崔律师以市协会维权委员会首席律师的身份向与会者大声疾呼。他说,我们是法制社会,天大的事也要依法而行。我们说的维权,维护的只能是合法的权益。不合法的事情我们不仅不能维护,而且绝对不能去做。要维护合法权益,就得学法、懂法,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在这起租赁纠纷中,最要紧的一部法就是《合同法》。大家要从这件事中吸取教训,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不要把合同看作是可有可无的东西,而是要认真慎重地去对待它。在这次租赁纠纷中,我们虽然没有同业主续签书面上的租赁合同,但是业已收集到的大量事实和证据,足以证明我们同业主间延续的合同关系是事实上存在的,所以在法律上我们是可以站住脚的。我们只需既合法、又合理合情地提出我们的要求,才能有利于这一纠纷的妥善解决,有利于我们大家都能更好地发展,既维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又比较好地兼顾了各方的利益。
    崔律师的发言有理、有利、有节,让大家多日来的担忧和焦虑得到了极大的缓释,并从中学到了很多的法律知识,赢得了这20户个体工商户由衷的信任和感激。大家根据三级协会组织和崔律师的建议,决定只提出延续租赁半年的主张;已按物管公司要求进行了装修的,费用则由物管公司偿付。会议还商定,这些主张的提出和实现,由罗湖区协会和崔律师协助承租户代表同对方交涉。
    为了促使问题尽快得到解决,罗湖区协会领导、崔律师和承租户代表,多次专程找市建公司的相关领导。几经周折,该公司领导深知承租户急于解决问题以便正常经营的迫切心情和现在的各方的法律关系状态,经市建公司的领导班子研究讨论,最终不但答应了20户个体工商户的基本要求,而且出于对法律和事实的尊重基本稳定在原有的基础上将问题得以妥善的解决。
    永新商业城的20户承租户十分高兴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一起风起云涌的群体性纠纷,顷刻间便这样烟消云散了,出现了一个皆大欢喜、各方共赢的新局面。
拆迁现场剑拔弓张,据理力争解救农场
    去年,我市“梳理”行动进行得如火如荼,2004年7月12日,龙岗区布吉镇华美农场接到市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局龙岗分局的《限期拆除决定书》,称农场的饲养着近4000头猪的猪圈是违建,要求在3天内拆除。
    农场负责人张美菊接到通知顿时傻了眼,他不明白,为什么猪舍就成了违建了?他的农场是办了营业执照的,而农场经营所用的荒山,是与上水径村签了30年合同的(1984年签的合同,到2014年)。当时承包这片荒山时,这里一无道路,二无人烟。经过20多年的改造,投入了上千万的资金,才将这里改造成了一个初具规模的农场,而且自己一直坚持守法经营,不仅解决了当地500多人的就业问题,也为国家上缴了大量的税收。尽管如此,他心里也很明白:“梳理行动”可是动真格的,是开不得半点玩笑的。可4000头猪要在3天内处理安置好可不容易,真不知道该如何办才好。情急之下他通过协会找到了崔吉林律师。
    三天时间是何等的急迫。崔吉林接到通知,连夜赶到了布吉镇华美农场,当了解相关情况后,立即召集在农场所有的养殖户开会,给他们讲解政府梳理行动的意义,并要求他们不要与拆违建者发生冲突,要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工作。同时表示自己会努力出面协调,争取妥善解决问题,稳住农场养殖户的心。
    第二天一早,崔吉林立即到了龙岗区公证处,请求对农场的猪、猪舍及相关设施进行了财产公证,采取了证据保全。
    第三天上午,崔吉林律师刚刚和农场的负责人商量好农场的整改计划,还没来得及去找相关部门沟通,拆迁大队人马已来到了农场,只见二台挖掘机突突地喘着粗气,城管、公安等联合拆违建小组的100多人已来到了农场内,农场的养殖户也早早地到了现场,加上一些看热闹的群众,夕日悄静的农场霎时变得人声鼎沸、热闹起来。
    一边是准备严格执法的公安、城管、工商等联合拆违建队伍,一边是满腹苦水、心急如焚的农场负责人。
    崔吉林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他清醒地意识到,这热闹后面隐藏着怎样的危机。紧张的局势已容不得崔吉林做过多的考虑。他马上与农场负责人商量,组织人马将山顶的部分猪舍先自行拆除;同时,自己出面与拆建大队协调,讲解强行拆除有可能带来的隐患,崔吉林律师找到拆迁队的有关负责人,慷慨陈词:农场办有营业执照,主体资格合格(依据行政法规);并且在承包合同范围内经营,经营行为合法(依据合同法);虽然农场的一些建筑不太规范,影响了环境,那是可以整改的,但如果现在拆建小组将这几千平方米的猪舍强行拆除,对一家合法经营的个体户造成的损失有多大且不说,那蜂拥而出的近4000头猪可不是听话的主,它们会四处逃散,甚至冲到山边的高速公路上,那由此而引发的交通隐患和后果将不堪设想。
    崔吉林的分析解说有理有据,拆迁队的负责人也觉得有道理,崔吉林忙把头天晚上拟好的农场整改申请报告递上,并说已将申请上报给有关部门,拆建队的负责人也感觉到了崔吉林办事的认真踏实、农场的整改决心,终于同意撤离,农场负责人终于松了一口气。
    但崔吉林并没有就此而松懈,他再次和农场负责人张美菊认真分析农场设施存在的问题,研究猎舍的分布及整改方案,并协助其做好详细的规划。经过认真的整改,农场的设施终于达到了主管部门的认可,经营也得以正常运行。
    回想这次惊险的谈判经历,崔吉林感慨颇深:其实这是梳理行动中政府的执法行为,不同于一般的民事纠纷,弄不好就得罪的是政府部门,但我当时真的没有考虑那么多,我只是想到强拆可能带来的隐患及对一个守法经营的农场投资经营者所带来的影响,所以我毫不犹豫地充当起了一个整改的组织策划者、农场与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员。后来还有人说:“崔律师你这样做其实没有必要,等强制拆除后出现问题,打起起官司来,你再介入不是更好?”崔吉林严词道:“那不该是我们律师所为!作为一名律师,不应该巴不得处处有问题、人人打官司,那是与我们和谐社会相悖的。”
    崔吉林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他做“法律义工”也并非心血来潮,一时所想,而是久藏心中的心愿,也有着长期坚持的决心。一年前,他又注册了一个叫“深圳人的律师”的网站,专门为那些有需要的人士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自网站开通后,每天都会收到来自四面八方的求助留言,崔吉林都会一一给予详细地答复。网站开通一年,已回复咨询法律问题帖子1000多个,   电话解答咨询3000多个,受益者都会在网站留言表示感谢。
    没有炫目的光辉,也没有激昂的豪言壮语,只有默默无闻地奉献、锲而不舍追求,崔吉林以其对律师事业的无限忠诚、对社会的高度责任感和一颗热忱的心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赢得了广大客户的赞誉,赢得了人们的尊敬,他以自己的聪明才智、满腔热忱、无私无畏、乐于奉献等,诠释了一名好律师的内涵,他就像一本厚重的书。每一个段落都那么令人回味,所有的精彩辉煌都写在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