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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美律师视野之——

前海深港合作区法庭的定位——“三位一体”

深圳律师网2013418


 前海法庭简介:

前海地区位于广东深圳南山半岛西部,总占地面积约15平方公里,伶仃洋东侧,珠江口东岸,包括南头半岛西部、宝安中心区,是“珠三角湾区”穗—深—港发展主轴上的重要节点。前海合作区的功能定位为:深港合作先导区、体制机制创新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结构调整引领区。重点发展创新金融、现代物流、总部经济、科技及专业服务、通讯及媒体服务、商业服务六大领域,优先发展前海湾保税港区和前海商务中心区。前海法庭为创新型法庭,目前正在筹建中,深圳市南山区六届人大常委会6次会议决定任命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卞飞兼任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前海法庭庭长。

作为“特区中的特区”,前海承载着先行先试、担当科学发展排头兵的历史使命。那么,正在筹建中的前海法庭也要以全新的思路建立,不能照搬传统法院模式,于是,“三位一体”的说法应运而生,所谓三位一体即指集管理机制创新、审判机制创新和服务机制创新三项创新为一体,致力于推动前海法庭的司法公信力。

机制创新,服务全方位

第一,在管理机制创新上,推行法官职业化改革,建立以法官为核心,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相辅助的队伍管理模式。

第二,在审判机制创新上,前海法庭针对前海“深港合作”的特殊定位以及涉港商事纠纷的预期,拟试行“独任审判+调解评议+港籍陪审+专业审判”的复合审判机制。

第三,在服务机制创新上,建立针对性的调解中心,包括“深港商事纠纷调解中心” ,知识产权互联网调解中心等,与国际专业调解机构对接,并建立国内及国际法律数据库、及国内外法律、商业案例等数据库,提供司法全方位服务。

金美视野,开拓新思路

广东金美律师事务所自创立之初,即对前海开发区司法创新改革予以关注,对于前海法庭的改革的设想和整体方案进行探究:

第一,法官职业化改革的创新是建立在现有的选材管理模式基础上,对于优先选拔有国外留学经历的法官到前海工作,司法辅助人员和行政人员则采取雇员制则会让法官这个职业有了全新的定义,最关键在法官的选用和队伍建立方面,至于配套职业培训、考核、奖惩机制,是一种常规管理模式,法官职业发展空间相对固定,并非最开始设想的有拓宽和提升空间。

第二,前海法庭的复合审判机制在国内法制环境下的确是个创新,针对已经成型的诉讼体制,执行难度可想而知。独任审判机制可以切实保障法官独立审判,节约司法资源,提升诉讼效率,增强法官对案件的责任心,培养良心审判,但除了对法官提出更高要求外,还从另外一方面要对法官提出更高更严格的监管体制才能达到独任审判的目的。

第三,推行调解评议制,对复杂案件引入调解团队,通过调解团队对案件事实进行评议和认定,经过调解团队认定的事实,非经严格程序,法官不能更改,从而通过中国调解制度的“形”实现西方陪审团制度的“神”,这深化了现有司法诉讼过程中的调解程序,且调解团队的选择和管理也是法庭改革的一个考验;

第四,试行港籍陪审机制,在前海工作的香港籍中国公民中选任人民陪审员,从而使前海法庭的判决在体现司法民主的同时兼顾香港的法律、社会和道德观念,这个执行因为涉及两地文化环境、法律环境、法制体系等各方面的差异,究竟会引发怎样的社会问题和社会效果,我们拭目以待,毕竟前海地区需要的是融入深港一体,而不是独立开外;

第五,结合前海可能多发的建筑、保险、金融、知识产权纠纷组建不同的专业审判团队,使每个团队成为这个领域的法律专家,专业审判团队也将集中精力重点研究该类型案件的香港法律,在成熟的时候进行适用香港法律的突破,这个应该是前海审判体系改革的最大亮点,因为法律审判本来就需要得到行业细分和专业化的审判。

    第六,前海法庭提出的法律服务方面,除了着眼于为前海营造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针对深港双方当事人一个熟悉对方法律的过程,并且对接香港的专业调解机构,更应当扩展服务模式,让法律服务进入社区、进入商业区,这样才能实现社会效果的最优化,建立不同形式和针对性的调解中心,以及建立法律数据库适应现有的商业环境和商业模式,更多的是需要引进香港以及国外法律的优秀服务模式,践行能动司法。

前海法庭的创新和改革可能将成为中国司法改革的先锋部队,也将对特区产生深远影响,司法公信力,这个让许多法律人士的梦想,期待在前海实现。

 

 

(广东金美律师事务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