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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圆满成功


李淳当选第五届深圳律协会长

深圳律师网2005年12月23日




       2005年12月17日、18日,深圳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在深圳市银湖旅游中心银湖会堂召开。232名律师代表出席了大会。
    17日上午10点,大会正式开幕。这次大会共收到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以及其他43家省市律协的贺信。在开幕式上,省律师协会薛云华会长、市民营工委张戈书记、市行业服务署葛明署长向大会致词。市司法局李英才局长发表了重要讲话,他要求把这次大会开成团结和谐的大会,选出信得过的新一届律协班子。市委谭国箱副书记为大会作了重要指示,他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深圳市律协的成绩,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并对深圳市律师业以后的发展提出了要求。
    大会由徐建会长代表第四届理事会作了两年来的工作报告,徐会长汇报了第四届理事会两年的工作成绩和体会,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届理事会的工作提出了建议。工作报告以230票同意、0票反对、2票弃权表决通过。
    张敬前副会长代表第四届理事会作了两年来的财务收支情况报告,截止到2005年10月31日,第四届律协经费结余为661.68万元。财务收支情况报告以201票同意、24票反对、7票弃权表决通过。
    17日下午两点,大会进行了理事、监事的选举。大会主席团以票决与协商的形式,从代表推荐的52名理事候选人中确定了30名理事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大会进行差额选举,每位理事候选人在投票选举前向大会全体代表发表了3分钟参选演说,经过大会无记名投票,最终选出了23名理事。他们是:陈学明、张志、蒋毅刚、张勇、雷正卿、李淳、陈治民、高树、王丽娜、张方亮、崔军、于秀峰、王艺桦、蔡体法、黄思周、吴波、黄振辉、蔡春雷、钟敏、黄辉、张善华、鲁潮、梁景邦。
    大会主席团以票决的形式,从代表推荐的16名监事候选人中确定9名监事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大会进行差额选举,每位监事候选人在投票选举前向大会全体代表发表了3分钟参选演说,经过大会无记名投票,最终选出7名监事。他们是:王和平、康晓岳、洪国安、陈丛林、衣铁军、崔吉林、胡国剑。
    18日上午,根据章程规定,十名以上的律师代表或五名以上的理事联名从理事中推荐了6名会长候选人,大会主席团从中确定了黄思周、张志和李淳三名候选人提交大会进行选举。三名会长候选人在投票选举前每人向大会代表发表了20分钟的参选演说,并进行了40分钟交叉辩论式的相互提问。
    49岁的国浩律师集团深圳分所执行合伙人李淳律师提出自己最适合作会长的十五个要件和十项承诺;年仅37岁的广东万商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志律师,在施政纲领中首次提出集约化律师建设之路的构想;广东恒通律师事务所主任黄思周律师在演说中阐述了重点维护中小律师所和中小律师利益的观点。三名会长候选人丰富的知识、扎实的理论、雄辩的口才、敏捷的思维,引经据典、幽默风趣的精彩演讲博得了代表们的阵阵掌声。最后经过大会无记名投票,李淳律师获119票,张志律师获57票,黄思周律师获22票。当大会主席团宣布李淳律师以高票当选为第五届深圳律协会长时,台下掌声雷动,上届会长徐建站起来向李淳走去,向他表示祝贺,新老会长紧紧地握手、拥抱。深圳律协会长在民主、和谐、公平、公正、精彩、激烈的竞选中顺利交接。
    下午,第五届理事会进行了第一次会议,根据章程规定,新当选的23名理事互为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以得票多少取前8名作为副会长候选人,会长和大会主席团从理事推荐的8名副会长候选人中共同确定了5名副会长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理事会进行差额选举,最终选出4名副会长,他们是高树、崔军、陈治民和张志。
    第五届监事会也进行了第一次会议,根据章程规定,大会主席团从7名当选监事中确定了康晓岳、王和平两名监事长候选人,提交监事进行差额选举,最终选出王和平为监事长,深圳律协的民主监督制度建设又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至此,这次大会完成了各项议程,在闭幕式上,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登台与代表见面。李淳会长向第四届理事会成员、副会长、会长宣读了致谢信。市司法局邹从兵副局长和李淳会长还向第四届理事会全体成员颁发了纪念牌,新老班子顺利交接。
最后,邹从兵副局长代表司法局讲话,祝贺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律协班子,并对律协以后的工作提出了要求。邹从兵副局长在讲话中称,这次大会,是一次成功的大会、民主的大会、和谐的大会。
    最后,徐建会长作了闭幕讲话,总结了这次大会的情况,并代表第四届理事会向全市律师和司法局表示衷心的感谢。
    这次大会的主要特点是:
    1、这是一次团结和谐的大会。
    这次代表大会的召开,全市律师给予高度的重视。虽然在开会之前有部分代表联名要求大会推迟召开,经过市司法局和律协的解释后,这些代表都出席了大会。出席这次大会的律师代表有232名,占到应出席律师代表的87%,达到历次大会代表出席的最高纪录。
    在大会期间,有6位代表对选举办法提出异议,经过徐建会长的解释以后,选举办法得以顺利通过;有的候选人资格被主席团取消、有的候选人落选,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却能顾全大局,遵循选举规则,没有抵触行为。整个选举过程和结果,得到与会代表的支持和认可,认为选出了一个大多数人满意拥护的律协班子和会长,社会和媒体的反响也很好,整个大会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没有发生任何意外。
    2、这是一次改革创新的大会。
    首先,这次大会最大的亮点,是借鉴了国际上惯用的竞选方式,三位会长候选人20分钟的演讲后,又进行了40分钟交叉辩论式的相互提问。这使代表们更加了解每位候选人的施政纲领、人格品德以及家庭生活的各个方面,投票也更具有目的性,甚至有的代表当场提议,宁可晚吃饭,也要延长辩论时间。这种方式得到社会和媒体的一致好评。
    其次,主席团成员的产生,也第一次采用票决的方式,从理事会推荐的13名(包括司法局两名代表)人选中选出了11名,这就使主席团成员的产生更加民主、更加公开公平,更加具有公信力。
    再次,大会主席团对理事、监事、监事长和副会长候选人的确定以票决为主、协商为辅。在副会长候选人的选举中,理事们先投票推选,然后主席团与会长共同确定人选,改变了以前由市司法局和会长各推荐两名人选的弊端。在确定副会长候选人的过程中,会长与主席团的意见不一致产生分歧时,经过协商,会长主动服从了主席团的意见?BR>    3、这是淮巍傲浇岷稀惫芾硖逯频靡猿浞痔逑值拇蠡帷J形姓褪兴痉ň至斓嫉母叨戎厥印⒕咛逯傅迹钦獯未蠡岬靡允だ倏闹匾VぁJ形饭涓笔榧遣匾瘢琢俅蠡嶙髦匾甘荆皇兴痉ň掷钣⒉啪殖ね瞥倭巳ケ本┛痉ň殖せ嵋椋粼谏钲冢鬃灾傅即蠡峁ぷ鳌?BR>    这次大会,从筹备到闭幕,司法局领导都高度重视,提前介入,从会议的指导思想,日程安排、文件定稿、选举办法都给予了宝贵的指导意见,协助律协对主要候选人进行了考察,对个别代表的不合理的意见要求,给予解释疏导,减轻了律协的压力。特别是司法局发现依照《章程》,会长候选人的推荐办法疏漏了10名代表可以联名在新当选的理事中推荐候选人的问题,立即向律协提出,律协及时进行了修改,保证了选举严格按照《章程》进行。
    同时司法局也充分尊重律协的自律职能,重大问题都充分听取律协的意见,特别是为尊重《章程》里规定的理事会对主席团人选的确定权,司法局代表同意以候选人的身份参加理事会对主席团成员的选举,并已高票当选,更增加了司法局通过主席团指导大会的合法性和民意基础。
    律协也自觉接受司法局的指导和监督,对工作报告、选举办法、主席团产生、重要候选人的审定,都事先征求司法局的意见。特别是涉及到对章程条文的理解的分歧以及代表资格审定等难题时,律协主动邀请司法局参加理事会对章程的“释法”和各争议事项的决策,从而形成律协与司法局的统一意见,使许多争纷迎刃而解,提高了律协的权威。
    总之,深圳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是一次民主的大会、团结的大会、和谐的大会、创新的大会。这次大会,必将对深圳律师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和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