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交所企业挂牌条件
2012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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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交所企业挂牌条件
天交所传统板块针对传统行业中的中小成长性企业,根据企业规模和盈利水平不同分为全国市场和区域市场。
(1)主体资格
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两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独立性
公司主营业务完整、突出,具有活跃、持续的经营业务记录,资产经营状况良好;
(3)规范运营
1.
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核心高级管理人员稳定,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完善;
2.
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内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3.
不存在任何可能严重影响公司资产和业务的法律诉讼案件、或有负债等事件;
(4)财务指标
1.
最近两年连续盈利(试运营期附加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或最近一年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亦为全国市场参考标准)。
2.
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3.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1000万元。
(5)挂牌申请
1.
具有在天交所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2.
取得至少一个在交易所注册,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在尽职调查后出具的保荐意见书;
3.
取得至少有一个在天交所注册,具有资格的做市商承诺为其提供双向报价做市服务;
4.
监管机构和交易机构要求的其他条件。
(1)主体资格
依法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时间不少于1年;
(2)独立性
公司主营业务完整、突出,具有活跃、持续的经营业务记录,资产经营状况良好;
(3)规范运营
1.
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核心高级管理人员稳定,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完善;
2.
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内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经营历史不足2年的,自成立以来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3.
不存在任何可能严重影响公司资产和业务的法律诉讼案件、或有负债等事件;
(4)财务指标
1.
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2.
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500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3.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500万元。
(5)挂牌申请
1.
具有在天交所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2.
取得至少一个在天交所注册,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在尽职调查后出具的保荐意见书;
3.
取得至少有一个在天交所注册,具有资格的做市商承诺为其提供双向报价做市服务;
4.
监管机构和交易机构要求的其他条件。
科技创新板是天交所与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共同建设的针对“两高六新”企业的市场板块。“两高”是指高科技、高成长企业,“六新”是指新材料、新能源、新节能环保、新农业、新型服务业、新商业模式。科技创新板也有全国市场和区域市场之分。
(1)主体资格
1.
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
持续经营时间应在2年以上;
3.
高科技或创新型企业。
4.
近两年内董事、高管无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变更;
(2)独立性
1.
主营业务完整、突出,具有活跃、持续的经营业务记录;
2.
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
3.
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3)规范运营
1.
股权清晰,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
2.
管理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中,应有3名以上具有丰富的行业从业经历;
3.
最近两年内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4)财务指标
1.
股本总额、净资产均不少于1000万元;
2.
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3.
(1)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税后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或(2)最近一年税后净利润不少于300万元,营业收入不少于2000万元;
4.
战略投资者对企业投资额不少于500万元。
(5)挂牌申请
1.
由天交所注册保荐机构出具、2名以上行业专家签字的“企业创新成长报告”,对企业的技术创新、市场潜力、未来成长性、经营风险进行分析;
2.
天交所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两年一期或自成立以来审计报告;
3.
天交所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
天交所注册的做市商承诺提供做市业务;
5.
天交所注册的保荐机构出具保荐意见书;
6.
当地金融监管机构出具申报材料备案意见。
(1)主体资格
1.
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
持续经营时间应在1年以上;
3.
高科技或创新型企业。
4.
近两年内董事、高管无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变更;
(2)独立性
1.
主营业务完整、突出,具有活跃、持续的经营业务记录;
2.
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
3.
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3)规范运营
1.
股权清晰,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
2.
管理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中,应有3名以上具有丰富的行业从业经历;
3.
最近两年内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4)财务指标
1.
股本总额、净资产均不少于500万元;
2.
(1)最近一年主要产品毛利率不低于40%,最近两年营业收入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并且持续增长;或:(2)最近一年税后净利润不少于100万元,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5%;或:(3)最近两年连续盈利,税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3.
公司经营管理计划显示,未来两年公司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将持续增长;
4.
战略投资者对企业投资额不少于100万元。
(5)挂牌申请
1.
由天交所注册保荐机构出具、2名以上行业专家签字的“企业创新成长报告”,对企业的技术创新、市场潜力、未来成长性、经营风险进行分析;
2.
区域市场挂牌企业应披露企业出具、保荐机构签字认可的“企业经营管理计划”,确定企业中长期发展目标,阐明经营理念与方针,分析公司经营、管理能力现状,对未来几年发展预期情况进行估测。
3.
天交所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两年一期或自成立以来审计报告;
4.
天交所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
天交所注册的做市商承诺提供做市业务;
6.
天交所注册的保荐机构出具保荐意见书;
7.
当地金融监管机构出具申报材料备案意见。
天交所矿业板目前只针对生产型矿业类企业开放全国市场,挂牌条件除行业类型外,其他与普通板全国市场相同。
(1)主体资格
1.
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两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
企业为生产型矿业类企业。
(2)独立性
主营业务完整、突出,具有活跃、持续的经营业务记录,资产经营状况良好;
(3)规范运营
1.
治理结构健全,核心高级管理人员稳定,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完善;
2.
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内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经营历史不足2年的,自成立以来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3.
不存在任何可能严重影响公司资产和业务的法律诉讼案件、或有负债等事件;
(4)财务指标
1.
最近两年连续盈利(试运营期附加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或最近一年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亦为全国市场参考标准)。
2.
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3.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1000万元。
(5)挂牌申请
1.
具有在天交所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2.
取得至少一个在交易所注册,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在尽职调查后出具的保荐意见书;
3.
取得至少有一个在天交所注册,具有资格的做市商承诺为其提供双向报价做市服务;
4.
监管机构和交易机构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