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处的位置: 首页 > 网站专题 > 1+1法律援助
 

到中西部去,践行我们的职责

——2012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在深圳

倡议书



全市律师: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司法部、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等部门共同发起,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共同参与的一项重大社会公益性民生工程,旨在通过行业互助和招募服务的形式,动员律师和法学院校毕业的优秀学子到全国无律师县或中西部律师人才短缺的地、市、县开展志愿服务,增强当地法律援助能力,为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该项目自2009年实施以来,全国800多名律师和大学生作为“1+1”行动志愿者,到西部贫困地区从事法律援助事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了当地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高度赞誉,得到了中央领导和司法部领导的高度肯定。

三年来,深圳市律师协会积极响应上级号召,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全市广大律师踊跃捐款,认真做好资金募集工作,赢得了上级部门的高度评价。2012年度法援“1+1”活动律师志愿者招募和资金募集的工作已经启动。市律协倡议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积极参与行动,为“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奉献一份爱心和力量。

这是一项全社会尊重和支持的志愿者行动,是一项自觉关注和追求社会公平与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困难群众共享社会法制文明成果的重要举措,是一种“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者精神的传承,是一个砺练自我,升华自我的平台。让我们共同携手,加入到“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中去,为无律师县、西部贫困地区的法律援助贡献力量,承担责任。

中国的法律援助事业离不开您的支持,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更离不开我们每一个人的关注和追求,让我们用自己的资源优势和爱心为需要帮助的人送去欢笑和希望,把法治文明和进步献给社会,共创一个法治、和谐、温馨、美好的家园!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律师爱心捐款帐号

单位名称:深圳市律师协会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6012100005051

联 系 人:张丽玲

    话:83025760

    真:83025177

 

 

转发《关于做好“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

2012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现将省司法厅、省律协《关于做好“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2年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所组织符合条件的律师踊跃报名参加,各位律师也可以自行报名。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12 57 (星期一)

二、律师志愿者招募条件

1、政治过硬、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2、执业3年以上;

3、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5岁,具有特殊经历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报名方式

下载并填写一份《“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报名表》(见附件2)提交至市律协秘书处业务部。

四、说明

为鼓励中青年律师积极参加“1+1”行动,今年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对派遣的每名律师志愿者每月生活费用补贴从过去的2500元提高到3000元;我省对派遣的律师志愿者,除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安排的定额经济补助,将额外增加经济补助,使律师志愿者全年经济补助不低于8万元,并享受减免律师会费等待遇(除免除当年律师会费外,完成援助任务回到律师事务所后,再免除两年律师个人会费),使律师志愿者无后顾之忧。

 

联 系 人:胡顺红

联系电话:88281543

 

附件:

1、《关于做好“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2年工作的通知》;

2、《“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报名表》。

 

 

深圳市司法局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