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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清理省厅律管平台“非正常状态”律师数据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1246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省司法厅要求,为保证各律师事务所在广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平台律师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在今年年度考核期间请各律师所认真对管理平台数据库中“非正常状态”(含暂停、未考核)的律师(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2进行清理,并按照下列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非正常状态”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要及时将相关人员的律师执业证(工作证)收齐后上交所在市律师协会,经由市司法局统一交省厅律管处处理。

(二)“非正常状态”律师与律师事务所解除聘用关系已经超过六个月(计算时间截止至 2012331),且财务、案源结清,在律师事务所办理的案件档案材料已经移交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事务所可以不用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由省厅律管处依职权将相关人员注销。除上述情况以外的,律师事务所必须在 2012531日前 提出书面说明,通过市司法局提交给省厅律管处;逾期不提交的,一律视为符合上述应以注销情况,省厅律管处统一注销。

五、上交有关律师的执业证。根据司法部的要求,律师执业证(工作证)应当加盖律师年度考核备案专用章。律师事务所应当将不准备参加今年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或者 201261日前 仍然没有申请考核的律师的执业证(工作证)交市律师协会后统一交省厅律管处,同时出具是否存在聘用关系,财务、税务、档案等关系是否结清的证明。

请各律师事务所认真校对附件的名单,并将校对情况反馈市律协秘书处(联系人:骆立园;联系电话:82025630)。

 

 

附件:1、执业状态为暂停人员名单;

2、执业状态正常但未申请参加去年律师执业年度考核人员名单。

 

 

深圳市律师协会

一二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