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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屡遭倒卖 各界呼吁立法保护

深圳商报 记者张惠屏 屈宏伟

 

张丽杰代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由于个人信息的经济价值越来越大,侵害他人信息隐私或滥用他人信息的案件越来越多,我市就曾发生400多个小区数百万业主信息被公开售卖的案件。她举了一个例子来说明深圳各界对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渴盼——

从立法项目组开展的网络问卷调查结果看:对于“深圳是否应当对个人信息保护进行立法”的问题,94.59%的受访市民作出了肯定的选择;同时在接受我们调研的与个人信息保护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司法机关、行业协会、信息产业代表性企业等主体中,对于该问题也给予了一致的肯定。对一项立法动议具有如此广泛的民意诉求和高度集中的民意支持实属罕见!对民意的倾听、尊重和汇集是良法的内在特质,从这个角度来看,深圳市进行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已是势在必行。

张丽杰代表说,项目组认为,就个人信息保护进行专门的独立的立法,是完善保护公民个人权利的需要。公民的个人信息承载着人格权、隐私权,事关公民的生活安宁、财产安全甚至人身安全。从项目组开展的社会调查结果看,深圳市个人信息的不当收集、传播、利用的情况相当普遍,几乎无人能够免受个人信息遭泄露和滥用之害,近年来更是出现了多起类似黄埔雅苑小区近3000名业主资料被倒卖的群体事件,激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对个人信息保护进行立法,有助于对公民基于个人信息而生的多种权利和利益进行周全保障,体现对深圳市民的人文关怀。

立法也是维护社会经济发展秩序的需要。个人信息的集合利用在信息社会中体现着巨大的社会价值和商业价值。在深圳市,从各种政府机关到各种公用事业单位、商业主体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个人信息的利用。然而,由于缺乏立法规制,各类主体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加工、传播、利用以及政府对个人信息的管理在整体上仍处于无序和失范状态。对个人信息保护进行立法,有助于在该领域形成良好的秩序,而“秩序”正是法治社会所追求的核心价值之一。

促进信息产业健康发展更需要法规的保驾护航。张丽杰代表说,市律师协会在立法调研中认为,信息产业是深圳市的支柱产业之一,深圳市拥有包括市值3000亿港元的“网络巨无霸”腾讯公司、中国最大的互联网下载门户迅雷等在内的信息产业多个行业的龙头企业,深圳市也将培育下一代互联网、下一代网络集群确立为地区经济发展战略。对于信息产业来说,包含个人信息在内的信息收集、加工、利用及信息安全保护是行业发展的生命线,然而,由于缺乏个人信息利用的系统规则和政府配置的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导致信息产业经营者普遍产生了无法确定个人信息合理利用边界的困惑,面临个人信息的商业利用与合法保护的两难,并对个人信息安全保障普遍心怀隐忧。因此,对个人信息保护进行立法,对于排除深圳信息产业的发展隐忧,引导和扶助深圳信息产业的规范、健康发展,确保该行业在全国乃至全世界的产业领先地位均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