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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动态】深圳律所布局大湾区 搭建跨域法律深度合作平台

发布时间:2019年4月2日 作者: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伍春红


        大湾区内的法治建设和规则衔接亟需创新,这给法律服务机构带来了挑战,亦带来了机遇。

    3月31日,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举行“律师跨域深度合作”启动仪式,宣布广东华商(香港)律师事务所成立,澳门、珠海、海南分所正在筹备建设中。据了解,这是全国首家同时布局粤港澳和海南自贸区的律所,律所将通过搭建粤港澳法律行业合作的新平台,为大湾区法治建设做贡献。

    近年来深圳律所不断探索法律服务创新之路。3月31日,华商香港分所正式成立,华商香港分所与香港林余律师事务所签订联营协议,华商律所分别与澳门艾林芝黄志刚律师事务所、海南卫伦律师事务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与此同时,珠海分所正在筹备开业。

    作为1993年中国第一批获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华商律所此前已在长沙、赣州、汕头、黄山、深圳龙岗、深圳前海、澳大利亚悉尼、意大利罗马、米兰等地设有分所,此次新增四个跨域分所使得法律服务范围再次升级。

    正在筹备中的华商珠海分所重点开拓珠海横琴自贸区和澳门市场,未来华商律所与澳门艾林芝黄志刚律师事务所成立联营律所后,将进一步深入澳门法律市场,进而开发葡语系国家法律业务市场。

    自2014年开始,华商律所率先在 “一带一路”建设、深港合作和大湾区法律服务中展开布局。高树表示,此次设立香港、澳门、珠海、三亚分所,标志着华商律所的跨域战略布局正式落地,未来华商将进一步整合跨域法律服务资源,建立交流互通的新平台,推动粤港澳法律服务行业深度合作,并将着力于律所专业的深层次挖掘,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服务“一带一路”投资和商贸合作。

    在人才培养方面,当日华商律所与香港栢承大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香港栢承律所”)大中华业务工作小组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建立长效业务合作机制,培养青年律师。

    根据合作备忘录,华商律所与香港柏承律所将建立长效业务合作机制及非排他性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实施培养青年律师(包括香港见习大律师)的短期实习计划,通过开展专题讲座、研讨会等活动实现共同发展。

    当天,华商律所还与深圳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分别签署了“院所合作”战略协议、“专业实习基地”战略协议,校企双方互享优势资源,共同培育高素质法律人才。

    深圳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蒋溪林表示,没有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就不可能有高质量的经济发展。兑现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五个愿景,依赖产业的创新驱动和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为此,深圳市司法局致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枢纽城市,形成生态完整的法律服务体系。

    “华商是以深圳为母港的超级法律服务母舰之一”,蒋溪林表示,华商作为综合类律所,服务覆盖面广,去年营业收入全市第一,时至今日,华商合作签约的律所、高校已全面覆盖港澳广深,这是务实贯彻实施粤港澳大湾区规划之举,通过华商所长、满足湾区所需,此外,通过联合海南律所服务海南自贸区建设,也是为深圳进一步打造全球法律服务枢纽城市所做出的战略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