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重整委举办“管理人如何在破产程序中做好自己的工作”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 2023年3月10日

2023年3月4日,由市律协企业破产和解与重整法律专业委员会、深圳市西南政法大学校友会联合主办的管理人如何在破产程序中做好自己的工作”在深圳市福田区图书馆顺利举办。

本期讲座由第四届、第五届深圳市政协副主席钟晓渝教授主持,由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原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编纂研究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杜万华老师主讲“管理人如何在破产程序中做好自己的工作”。

此次讲座中,杜万华老师指出,市场主体的救治和退出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短板,应当补齐短板。破产法的实施仅仅依赖法院是不行的,必须配套两个制度,一个是府院沟通协调联动制度,一个是管理人制度。

我们开展破产管理人的指导思想,应当以全面对外开放,全面深化改革战略思想为指导,围绕构建国内经济大循环为主,国际国内双循环的目标,配合人民法院大力开展好破产清算、司法重整和司法和解工作,完成困境企业的拯救和死亡企业市场退出的任务,实现市场要素的重新配置,实现市场配置。

破产管理人破产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包括坚持党的领导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依法原则,依法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依法与各方机构和部门协调平衡的原则。

管理人的职责包括查清破产人的财产状况;查清破产人陷入破产的原因;判断企业是否走司法重整的道路,以及负责起草司法重整计划;在司法和解中组织起草和解协议;起草破产清偿债务方案;在法官的指导下,依法推进破产程序的进行。

管理人要处理好的几个关系包括与法官的关系,与相关当事人的关系,与相关行政机关的关系。

管理人应当抓好的重点工作包括,以市场化为导向,配合人民法院和党委政府继续做好挽救危困企业的工作,做好死亡企业的市场出清工作;以市场化为导向,做好微困小企业的、个体工商户市场主体的工作;以市场化为导向,利用破产审判工作平台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市场化为导向,利用破产审判工作平台做好不良资产的化解工作;以市场化为导向,建立市场资源或者生产要素的储备库,为破产审判工作拯救更多的危困企业和市场主体创造条件。

在互动交流环节,现场听众踊跃发言,分别就虚假债权申报、法院强裁、对管理人的监督措施、如何识别重整价值、管理人的勤勉义务等问题向杜万华老师和两位与谈嘉宾进行提问,现场气氛友好而热烈。

本次研讨会,每位嘉宾的分享都主旨鲜明、干货满满,与会人员意犹未尽,受益良多!本次研讨会有助于提高深圳律师办理破产案件业务水平,加强破产管理人履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