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律工委举办“涉外案件中域外法查明与适用”主题讲座

发布时间: 2022年11月29日


为协助我区律师提升在涉外领域的法律服务能力,更好地为出海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由深圳市南山区司法局指导,深圳市律师协会南山区律师工作委员会主办,南山区律工委涉外法律工作中心承办的“涉外案件中域外法查明与适用”讲座于20221124日下午在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举行,本次讲座系南山区涉外律师人才库培训的第四期活动,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本次讲座邀请到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涉外审判团队召集人、四级高级法官余长勇法官主讲,余法官多次被评为法院先进工作者。活动由北京世辉(深圳)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王睿律师担任主持,25位律师及业内人士线下参加了讲座,近100位律师及业内人士线上参与讲座。

讲座开始前王睿律师作为南山区律工委涉外法律工作中心总干事表示了对余法官在疫情期间前来开展讲座的感谢,也同时感谢线上和线下参与讲座的律师们对南山区律工委涉外法律工作中心的大力支持。

南山区司法局律公科负责人刘伟华同志强调了此次活动的作用和意义,通过搭建法律职业共同体之间交流的平台,提升我区律师涉外法律服务水平,培养优秀的涉外法律服务人才,为辖区"出海企业"走出去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黄庆礼主任通过线上的方式表达了对余法官前来开展讲座、无私分享的感谢,同时感谢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讲座的支持。


主题课上,余法官首先从深圳一审涉外案件的管辖作为切入点为大家介绍了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前海法院管辖深圳范围内应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商事案件,包括:合同、公司、保险、票据等。对于涉外家事案件(婚姻、家事等)目前由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

讲座主要介绍前海法院审理涉外案件适用域外法的现状,其介绍截至20221031日,前海法院适用域外法(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及国际公法案件共计有160件,其中适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占据大多数,有115件;适用台湾地区法律案件共2件;适用国际公约及规则包括《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蒙特利尔公约》等有24件;其他的包括德国法、美国法、蒙古国、孟加拉法律等有19件。

讲座着重介绍了从审判实践的角度为现场及线上的参会人员分享域外法的查明与适用、域外法查明的原则,主讲人余法官表示在司法审判实践当中,前海法院遵循“充分努力”原则去查明域外法,充分保障当事人选择适用域外法的权利,应查尽查,不以“不能查明”为由拒绝适用域外法。在域外法查明与适用流程指引中,余法官表示首先需要对涉外因素和法律性质进行识别,这是适用域外法的前提。其中关于涉外因素的识别,包括:主体涉外、标的物涉外、法律事实涉外及其他可以认定为涉外的情形。其次是关于法律性质的识别,需要确定是程序问题还是实体问题,余法官还提出了“诉讼时效”在涉外案件中属于实体还是程序的问题,引发了现场及线上参与人员的深刻思考。

关于域外法查明的途径,可以由当事人自行提供,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查明,包括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由法律查明服务机构提供、由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提供、通过外交途径查明或其他比如域外法的数据库Thomson Reuters Westlaws,Lexis,香港律政司的官网等。

最后,讲座结合司法审判实务为大家介绍了几宗涉外典型案例,第一个是关于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原被告(香港居民)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未约定适用的法律,法官认为目标公司系内地企业、合同履行地在内地等因素,以最密切联系原则适用内地法。第二个是关于违反公共秩序保留原则的无效,原被告合作,由被告协助原告前往格鲁吉亚的第比利斯通过第三方代孕的方式提供生殖服务,原告支付了费用,但被告未履行服务内容,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适用格鲁吉亚法律,违反我国公序良俗而合同无效。

培训结束后,现场及线上参会人员均踊跃发言,提出问题。主讲人就相关问题作出了解答并欢迎大家一同交流,共同进步。本次讲座以域外法查明与适用作为切入口,让现场及线上参会人员在日后办理涉外案件中关于如何适用域外法提供了有利的办案思路和参考意义,本次活动也同时加强了审判人员、律师人员法律职业共同体之间的交流,为深圳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了有利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