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中小型律师事务所主任管理能力研修班”、“深圳青年律师企业法律顾问暨法律风险防范研修班”、“团队带头人能力提升训练营”旁听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3日 作者:俞楠 责任编辑:王红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了提升律师执业能力,鼓励和扶持律师业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增强律师行业竞争力和凝聚力,我会同期举办“中小型律师事务所主任管理能力研修班”、“深圳青年律师企业法律顾问暨法律风险防范研修班”、“团队带头人能力提升训练营”以及“行业后备领军人才培训班”,以上四个班日前已完成正式学员的报名。
根据工作安排,同时也为了合理利用培训资源,便于提前安排培训场地,现进行“中小型律师事务所主任管理能力研修班”、“深圳青年律师企业法律顾问暨法律风险防范研修班”、“团队带头人能力提升训练营”旁听人员报名,参与旁听的人员可参加培训班所有面授课程的学习,但不参加外出走访等活动。为保证教学质量,各班旁听人员确认后,所有培训均不再开放给未报名律师临时参与。
一、报名条件
(一)“中小型律师事务所主任管理能力研修班”旁听学员需为执业律师在50人以下的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且未受过任何刑事、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二)“深圳青年律师企业法律顾问暨法律风险防范研修班”旁听人员需具备:
1、市律协注册会员;
2、有坚定的政治信仰,热爱祖国,热爱律师行业,积极参加市律师协会活动,愿意致力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法律业务的专业化发展,具有一定的奉献精神;
3、律师执业年限累计已满三年(截止至报名时);
4、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即出生日期应当在1979年1月1日之后);
5、本科及以上学历;
6、未受过任何刑事、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7、有从事企业法律顾问或风险防范方向的经历;
8、市律协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团队带头人能力提升训练营” 旁听人员需具备:
1、深圳市律师协会注册会员;
2、年龄在四十五周岁以下(即出生日期应当在1969年1月1日之后);
3、律师执业年限累计已经满八年(截止至报名时止);
4、拥有一定带领律师团队经验或有组建律师团队计划并已经着手实施;
5、有坚定的政治信仰,热爱祖国,热爱律师行业,积极参加市律协会活动;
6、未受过任何刑事、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二、报名方式
1、请下方链接选择相应的培训班进行报名,旁听人员报名后不需提交现场确认,亦不安排笔试面试;
2、报名时间:即日—11月9日24:00。
3、报名参加旁听的,均需使用报名人本人账号登陆进行报名。
三、注意事项
1、已报名“中小型律师事务所主任管理能力研修班”、“深圳青年律师企业法律顾问暨法律风险防范研修班”、“团队带头人能力提升训练营”以及“行业后备领军人才培训班”的正式学员,不得再报名本班或其他培训班的旁听人员;
2、旁听名额有限,报满即止。
联系人:俞 楠 83020899
曾丽丽 83025233
深圳市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