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与有关机构共同探讨破解互联网金融纠纷难点

发布时间: 2015年4月29日


4月24日,由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市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电子商务法律专业委员会主办,由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深圳法大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办的“互联网+时代的法律服务创新——互联网金融争议解决与法律服务创新”研讨沙龙在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举行。80多位来自法律界、互联网金融行业及媒体界的专业人士,从实操层面,就如何解决互联网金融法律争议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交流。研讨会由深圳市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电子商务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乔瑞主持。

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与传统金融行业相结合的新兴领域。因其技术的变革,在商业模式、业务创新上具有巨大的优势,但同时也衍生了一系列的风险,产生了一些全新的法律问题。在监管机构的管理条例还未全面出台的背景下,各大平台及法律界人士应积极思考应对举措,探讨建立法律服务创新机制。

在研讨会上,信息委的余祖舜律师发表了“互联网金融行业法律服务与创新”的主题演讲,与大家分享了在P2P行业法律服务中的律师业务创新的成果及体会。余祖舜律师认为,P2P行业生态链已初见雏形,车贷、房贷、赎楼、票据质押、商业保理等产品开始慢慢整合;与此同时,投资咨询公司、非融资担保公司、职业放贷人、民间金融特许经营机构、小贷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第三方支付机构、电子签名认证机构也逐步进行行业链的整合。律师在为互联网金融行业提供服务时,可根据互联网金融企业各环节面临的问题,设计出借贷合同系统、抵押合同系统、资产保全体系、资金监管体系、信用管理体系、客户管理体系等规范化的法律服务产品。

梅臻律师与大家分享了互联网金融所涉及的电子签名的重要观点。他认为,破解互联网金融行业纠纷取证难的问题,关键在于电子证据的保存。而电子合同是电子证据的重要方式,签署一份规范的电子合同能有效保障平台及投资人的权益。随着司法机构越来越多采用电子证据,未来在线交易使用电子合同将出现数量级增长的情况。要培养用户形成在线交易签约习惯,并把它成为互联网金融平台必不可少的业务操作流程,要使投资人充分了解如何利用电子合同保障自己的投资权益。

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联络处安欣处长认为,与其他争议解决方式相比,仲裁具有当事人意思自治,一裁终局,保密、专业、灵活、高效等优势,而且仲裁裁决在国际上更易于得到承认与执行。

参加沙龙的各界人士均认为,面对互联网金融行业新兴的纠纷难点及普遍问题,仅靠平台自身的风险防控不能完全解决问题,需要仲裁机构、司法服务机构及律师行业积极介入和创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