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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提案关注弱势群体打官司难、看病难


设司法救济基金 建社会救助医保

深圳律师网2006年3月22日

    对于贫困家庭来说,看病、打官司恐怕是最害怕、最头疼的两件事。3月21日,出席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的很多政协委员纷纷为解决弱势群体打官司难、因病致贫问题提案献策。他们认为,可设立司法救济基金来解决执行难,将贫困家庭纳入医疗救助系统来解决看病难。
    雷新平、孔爱玲等委员的提案指出,弱势群体往往因为被执行人没有钱赔付,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委员们提出,可以通过政府拨款和向社会募集救济资金的方式,设立弱势群体司法救济基金。
    委员们提出,司法救济资金应通过三种途径筹集:一是每年由市(区)财政部门拨付专项救济资金;二是从市(区)民政部门救助资金中筹集;三是市(区)内社团、企业及个人的捐赠和赞助。救济资金设专门账户,由市(区)民政部门指定专人统一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委员们提出,建立社会救助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解决贫困家庭的“看病难”问题已成当务之急。建议修改《关于建立深圳市城镇特困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通知》和《关于深圳市低保对象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通知》,将月均收入低于500元的低收入家庭、低保户全部列入社会医疗保险,资金由市区财政和福利彩票公益金共同支付。同时,建议成立市、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一救助条件和标准,进一步明确审批程序,归口管理。全面提高社康中心的医疗服务能力,让群众不出社区就能享受到满意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