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律协强制执行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京师深圳律所成功举办到期债权执行实务交流会

发布时间: 2024年6月27日

  2024年6月21日下午,深圳市律师协会强制执行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强执委”)与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执行业务专业委员会在京师深圳律所九楼多功能厅联合举办了“到期债权执行相关问题研讨会”。此次活动面向京师深圳律所与深圳律协强制委开放,研讨会活动旨在帮助律师同仁们解决在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如缺乏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法院怠于开展执行措施、第三人不配合执行履行以及对理论与实务之间的冲突等。

  此次活动得到了深圳市律师协会强制执行法律专业委员会的大力支持。参与的主要人员包括江光华主任、刘其湘副主任、彭少铮秘书长、陈时习委员及其他委员干事。深圳律协强执委的参与不仅为活动现场注入了充足的的活力也向大家提供了更加全面的讨论环境,展示了深圳市律师协会对该领域问题的高度重视。陈时习律师作为分享嘉宾之一,也带来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深刻的见解。

开场致辞

  强执委主任江光华在致辞中提到了到期债权在律师的重要位置,他表示,此次探讨到期债权的意义重大,欢迎更多的律师同仁关注到期债权相关问题,参与到强执委的相关活动。同时,江光华主任表示,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此次研讨会,提高案件处理的质量和效率,为律师行业的持续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提供有力的支持。

主题分享

  黄倩芸律师以《到期债权代位权诉讼行使规则》为主题,分享了代位权诉讼的法律规定及其实际操作。她详细讲解了代位权的适用条件、代位权诉讼的提起方式以及在实务操作中的具体步骤。黄律师通过对法律条文的解读,帮助与会者深入理解代位权的运用,使大家对如何在法律框架内通过代位权诉讼来实现债权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罗建斌律师分享的主题是《第三人到期债权执行中的要点》。他从理论和实务的角度出发,深入解析了在第三人债权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复杂问题。罗律师详细介绍了律师在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工作中应关注的关键要点,包括如何取得债务人的到期债权财产线索、如何冻结及执行债务人的到期债权、如何控制第三人不提出异议、如何高效地提起代位权诉讼。罗律师通过分享与法院、当事人的沟通技巧生动提供了一份在实务中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的操作指南。

  陈时习律师则通过《在案例中探讨执行到期债权的实务问题》,分享了多个典型案例中的执行策略和经验。他介绍了律师开展执行工作的“四三二一工作法”,包括穷尽法规、穷尽信息、穷尽实践、穷尽程序,关注财产、主体、措施等要素,执行实施与执行审查的核心,以及联动驱动执行流程的循环运转。陈律师还详细讲解了调查财产的法定方式,包括申请执行人提供信息、法院电子化查询系统、现场调查和搜查、审计等。他通过案例剖析,展示了如何在复杂的执行环境中寻找突破口,有效提升了与会者的实务操作能力。

互动交流

  在每位嘉宾的分享结束后,现场与会者纷纷提问,嘉宾们耐心细致地解答了大家的问题,互动氛围热烈。

总结发言

  活动最后,强执委副主任刘其湘对本次研讨会进行了总结,肯定了嘉宾们的精彩分享和与会者的积极参与,表示希望未来能够继续举办类似活动,促进法律实务经验的交流与提升。

  此次研讨会不仅为律师们提供了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务经验,还促进了同行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与会者纷纷表示,此次活动收获颇丰,对今后在执行到期债权中的实务操作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更多的信心。

  深圳市律师协会强制执行法律专业委员会与京师深圳律所将继续携手,为强制执行业务交流提供更多优质的信息共享平台,共同推动法律行业与法治建设的发展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