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委对伞形信托在证券操作中的风险防范进行研讨

发布时间: 2015年5月25日


5月21日,市律协证券基金期货法律专业委员会在港中旅大厦23楼会议室举办“伞形信托与杠杆融资在证券投资中的作用和风险控制”研讨会。黄文表主任、周凤玲副主任、傅国荪副主任等8名委员参加会议。

研讨会上,黄主任对伞形信托和杠杆融资的基本定义、基本架构及其在证券投资中的运用方式进行介绍。他指出,伞形信托在证券投资操作中有四大风险:一是伞形信托的高杠杆放大了投资风险;二是伞形信托易引起股指暴跌;三是信托公司无法控制推介过程,给信托合同效力留下隐患;四是配资公司难监管,责任难厘清。到会委员着重从律师角度对伞形信托在证券投资操作中风险的应对措施展开热烈讨论,并从信托合同规范、信托公司风险控制和监管层面三方面提出可行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