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双减’之社会与法的思考”圆桌会议顺利举办
发布时间: 2022年5月31日
自2021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实施《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来,经过近一年的规范治理,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习环境以及k12教培行业生态均已经发生了根本性转变。教育政策的重大变革,在教育及法律领域均产生了深远影响。值儿童节到来之际, 2022年5月27日下午,由《深圳律师》杂志主办,市律协教育未保委承办的“义务教育‘双减’之社会与法的思考”主题圆桌会议通过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方式成功举办,聚焦关注义务教育“双减”及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本次圆桌会议由教育未保委副主任罗延飞主持。
会议邀请了北京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汪琳岚、21世纪教育研究院南方中心主任臧敦建、深圳市家庭教育协会会长邹天、先行教育创始人苏国辉、省律协教育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闫涛,以及市律协教育未保委委员欧倩怡、王倩作为分享嘉宾,分别从社会学、教育学和法学的角度,对“双减”政策及其影响进行了交流探讨。省律协教育法律专业委员会和市律协教育未保委的委员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参与了讨论。
会议之始,省律协教育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余苏和《深圳律师》执行主编、市律协宣传委主任周敏分别进行了致辞,肯定了本次圆桌会议主题的积极意义。
汪琳岚博士从社会学角度,以家庭教育为例,对双减后教育生态进行了分析。她提到双减政策执行后,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愈发突出,同时分析了目前家庭教育面临的重大挑战和新的需求。
臧敦建先生从教育学角度,阐释了“双减”政策的目的。他指出,为了实现教育公平,在“双减”政策之下,国家也从多方面出台多个政策保证“双减”的落实。他还分享了自己对于“双减”政策之影响的观察。
邹天先生分享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对落实“双减”政策的作用。他指出,《家庭教育促进法》是“双减”政策的配套法律,使得大家更充分地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使得家庭教育工作有法可依,使得公检法、社区都可以有依据地参与进家庭教育的工作中。
处于“双减”政策风暴中心的教培机构的代表,先行教育创始人苏国辉谈到教培机构在“双减”背景下面临的严峻挑战,他认为在变革中教培行业也迎来了新的机会,诸如素质教育以及校企合作等领域都是新的出口。
作为广东省“双减”政策执法的法律顾问,闫涛律师对“双减”政策进行了详细的解读。欧倩怡律师分享了“双减”政策下培训类国际化高中的合规化运营问题,她从举办者、办学主体、课程教材选择、外籍教师资质以及收费方面梳理了“双减”政策下对培训类国家化高中的合规建议。王倩律师分享了“双减”政策衍生法律纠纷中情势变更制度的适用,她介绍了“双减”政策衍生法律纠纷的案由及在租赁合同纠纷中情势变更制度适用的要件和典型案例。
自由讨论环节,与会人员对“双减”政策的背景、配套政策、影响以及其可能的后续措施又开展了热烈的交流讨论。最后,市律协教育未保委主任李严对本次圆桌会议进行了总结。李严主任强调,在“双减”政策的落实中,相信各方的配合和响应可以尽快减轻改革的阵痛,并最终尽快迎来改革的成果。
此次圆桌会议,加强了省市教育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服务专业律师之间的交流,为今后律师继续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市律协将继续紧扣社会热点法律问题,不定期召开《深圳律师》杂志圆桌会议作深入探讨,并努力将其打造成为主题鲜明、专业化的会议品牌,不断在争鸣与思辨中提升专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