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被感情骗子告上了法庭
深圳晚报记者 雷丹
爱情需要慧眼,才能避免掉入陷阱。当小婷(化名)还是个28岁的剩女,就开始在网络上寻找情缘,认识了一位胡姓湖北老乡。QQ之交淡如水,她和他的聊天持续了一年多后,在胡某的强烈攻势下,他们见面了。就是那一次相见,不仅没有让小婷感受到幸福来临的快乐,还让她的生活偏离了原本平静的轨道。
当事人
30岁的小婷早在2009年,就成了胡某的QQ好友。两人交换过照片,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胡多次要求见面,并无限伤感地表白过“我一直让你考虑我,你都不给我机会……”转眼到了2010年10月,小婷迫切地想找个人结婚,胡某对她加紧了攻势,问小婷愿不愿意成为他的女朋友,想带她春节回家见父母。
小婷回忆说,“我多次说过要找个老公结婚,他说我们的目标一致。在
小婷以为他们的关系明朗了,但胡某却开始找各种借口躲着她。直到
小婷打电话到他所在公司确认,得到的答案是:已婚,有个7岁的孩子。“我知道自己彻底被骗了,真想从楼上跳下去。随后,我知道像我一样被他骗的女人还有好几个,他还继续在网上征婚骗人,我要揭发他,让天真的女人知道他的真面目。”
律师PK
被告方:不断骚扰男方引发起诉
小婷在百般无助之时,找到了广东世纪华人律师事务所的龚楚律师。龚楚律师说,胡某为了平息此事,请人出面与小婷签了一份和解协议,支付给她3.5万元的补偿费。而小婷在得知胡某继续行骗后,就不断地去找他。胡某可能无法接受她的骚扰,认为网上的信息都是小婷所发,就对小婷进行起诉。
宝安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胡某的合同纠纷案。对此,龚楚律师表示,“这份和解协议书本身有问题,这件事也是荒唐。”而更让这位律师觉得荒唐的是,胡某带着妻子亲自出庭。其代理律师说,胡与妻子有约定,可以自己找对象,但他们在婚姻之外去寻欢作乐,显然违背了社会的基本公德!
龚律师说,小婷在法庭上见到胡某情绪激动,双方发生撕扯,虽然双方都受伤了,但小婷却被拘留了5天。这一系列的打击把小婷击垮了,她心底的怨恨很深。
原告方:官司不论输赢都是输家
胡某的代理律师雷涛表示,他愿意向记者还原事情的真相。“胡某的妻子比他大六七岁,女方忙于投资,双方关系确实有些僵了,他们达成口头默契:男方可以找到合适的人发展恋情,男方找到感情归宿可以与其离婚。”
雷律师称,“胡某网上征婚确实隐瞒了他的真实情况,也与小婷发生了性关系,胡某是有过错的。但他说在交往中发现两人性格不合适,提出分手,小婷不依不饶,对他百般骚扰,还到处说他强奸她,并在网上散布胡某的个人信息以及家庭信息,如果她继续这样的话,可能会上升到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
雷涛律师称,双方和解是最好的选择,只要小婷愿意停止骚扰,并删除网上信息,胡某可以不追究她的责任。
雷涛律师还强调,“这个案子不管谁赢,对方都会不服,所以双方都是输家。”
第三方:双方和解协议视为无效
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的潘翔律师认为,原告和被告发生婚外恋是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和公序良俗的,双方签订的补偿协议应认定为无效,原告以被告违约为由要求双倍返还补偿款的诉讼请求应予驳回。
潘翔律师还认为,原告在本案中提起的是合同之诉,并非侵权之诉。若被告的行为确实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和隐私权,原告可以另循法律途径解决,另案提起侵权赔偿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