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未保委举办“受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研讨会

发布时间: 2023年5月29日

2023年5月12日,由深圳市律协教育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下称“教育未保委”)、深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深圳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学研究会、深圳市福田区法学会、福田区未成年人保护服务中心、福田区维德法律服务中心、福田区启航公益服务中心、福田区益启法律服务中心等单位共同举办的“受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研讨会在平安金融中心106层数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召开。本次研讨会以“线下研讨、线上直播”的方式进行,来自深圳市未保领域的检察官、律师、社工共计30余人参与了线下研讨,共计600余人次观看了线上直播。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未检部检察官李淑颖、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青少年维权中心主任马海静、福田区启航公益服务中心/光明区综合司法保护项目主管兼督导吴虹、深圳市盐田区海云社会工作服务社执行总干事李继红等出席,研讨会由教育未保委主任李严主持。


会上,先由李严主任致欢迎词,对于越来越多的律师加入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共同提升该领域的服务专业化水平表示由衷高兴;再由马海静律师介绍盈科律师事务所青少年维权中心。

研讨会开始,李淑颖检察官介绍检察院办理受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的现状,以及在受侵害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领域所存在的难题。李淑颖检察官表示,深圳作为先行示范区,对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应当也走在前沿,并需要跨部门合作、跨专业合作。福田区成为深圳首个儿童友好型街区,离不开各政府机关,福田区未保中心等社会组织,公益律师等多方力量所做的工作。福田检察院愿与多方一起协作,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做得更好。

李严主任向参会者进行了《新未保法时代的未成年人保护》主题演讲。李严主任表示,目前法律援助法尚未能对未成年受害人进行全覆盖、未能将法律援助范围扩展到涵盖全部未保案件类型,在此情况下,维德中心推出的“守望者计划”等借助社会力量提供的公益法律援助形式显得尤为必要,也得到了律师们的积极响应与大力支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律师在提高专业度的基础上,还应当与公检法部门及社会组织联动,为推动法律的实施乃至推动法律的完善作出贡献,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吴虹社工督导向参会者做“司法社工在协助处理受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职业伦理与流程简介”的主题分享。其介绍了光明区开展针对受侵害未成年人精准保护的工作流程,表示司法社工在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的工作中的角色是不仅是服务提供者,也是治疗者以及政策倡导者。在积极争取推动当事人运用法律武器保障权益的过程中,社工与律师的合作是非常重要的。

李继红总干事从家庭教育的视角分享了如何保障受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其讲述了社工视角下如何对家庭教育问题进行指导。在必要情况下,社工将联动检察官,由检察院开具《家庭教育令》。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的需求已经从吃饱穿暖层面逐渐进化,并且呈现出逐渐多元化的趋势,这些都需要家庭的及时关注。在提高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水平方面,不仅社工要与律师、检察官合作,也应当倡导形成多部门联合监管的机制。

吴律宏律师以《未成年人被性侵犯案件精神损害赔偿的主张》为题进行专业分享。作为有相关代理经验的律师,吴律师从精神损害赔偿的主张依据、计算方式、责任主体几个方面讲述了讲解了此类案件代理要点,并探讨了公益法律服务介入的意义。吴律宏律师在实践中发现,和解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使受害者尽快从伤害中脱离出来,因此通过和解方式来帮助受害人取得精神损害赔偿更有利于保障受害者的权益。

潘靖凯以社工视角分享社工在受性侵未成年人提起民事损害赔偿案件的工作要点。潘靖凯社工认为,在帮助受侵害人获得民事赔偿方面,专业社工可以发挥的作用非常大。另外,社工在这个过程中要保持沟通,协调受侵害者、律师、检察官等主体协同工作。希望各方联手一起努力为受侵害未成年人争取最大利益。

社工冯怡帆以一个受性侵的未成年人监护权变更案例,分享了社工在未成年人监护类案件中的工作要点,表示在这个过程中社工通过信息和资源互通,构建高效的个案管理体系,促进各方高效良性参与案件工作。

黄洁莹律师围绕研讨会主题进行分享,她表示,在很多案件中,法律、社工、心理三方面的工作者可以一起介入。律师可以代理案件、出具法律意见、参与协商会谈等;除了这些,律师也应当考虑到安全保障,经济支持、资金账户监管这些角度,做到多维度思考,以便在个案中更好地支持、帮助受侵害未成年人争取最大的权益保障。

本次研讨会通过检察官、律师、社工等一线未保工作者的积极交流,进一步加深了各方对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践难点的理解,为积极探索新的实践路径、充分发挥各方发挥所长打下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