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简化律师查询人口信息审批手续的建议
内容:
福田区政府未来五年的工作方向是要努力把福田区建设成为法治化、智慧型、高品质的国际化先导城区,因此,如何吸引、扶持、留住高端的人才和企业,是未来工作的重点。强化服务、提供便捷、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是必要的、行之有效的措施。
自2010年中开始,律师前往深圳市公安局调查人口信息资料时,一律被要求必须凭律师执业证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并须司法局加盖公章确认,方可查询。
这一要求既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任何政策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而公安局的上述要求明显违背法律规定,变相限制了律师的调查权,不仅造成了律师调查取证的不便,更是增加了司法局不必要的工作量,严重浪费行政资源。更关键的是,该要求仅需要司法局在律师持有的律所介绍信中加盖印章,而司法局对调查内容并没有任何审核的权力,事实上也完全不可能进行审核和限制,因此毫无意义。
建议:尽快取消律师查询人口信息必须加盖司法局公章的做法。
代表姓名:郭璇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