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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举办新<公司法>理解与适用高层

研讨会的通知》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6年4月27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现转发中国法官协会《关于举办新<公司法>理解与适用高层研讨会的通知》,若有律师愿意参加,按通知规定方式进行联系报名。
联系人:黄训  吴云
电  话:83025728  88281715
传  真:83025177
附: 关于举办新《公司法》理解与适用.doc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