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举办新<公司法>理解与适用高层
研讨会的通知》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6年4月27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现转发中国法官协会《关于举办新<公司法>理解与适用高层研讨会的通知》,若有律师愿意参加,按通知规定方式进行联系报名。
联系人:黄训 吴云
电 话:83025728 88281715
传 真:83025177
附: 关于举办新《公司法》理解与适用.doc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