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办律师执业证社保问题的重要提示
深圳律师网
各律师事务所:
经请示省厅律管部门,从即日起对于2009年1月前申领了实习证,确属全脱产实习,但社保清单不能有效证明其为全脱产实习的,申办律师执业证原则上可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个人购买社保的情形
实习期间社保系本人购买的,如提交社保局出具的本人购买证明,可受理其律师执业申请。
二、律师事务所购买社保未满一年,但申请人实际脱产实习一年以上的情形
实习期间社保全部或部分由实习律师事务所以外的单位购买,但申请人实际在律师事务所脱产实习并满一年,如提交足以证明其脱产实习一年以上的补充证明材料并经行政审批机关审查核实,可以受理其律师执业申请。
证明材料包括:①本人承诺书,完税清单,代买社保单位出具的代买证明;或者②代买社保单位出具的代买证明材料,本人承诺书,律师所主任签名的律师所证明。
三、未在律师事务所连续脱产实习满一年的情形
实习期间前几个月社保由其他单位购买,此后一直全脱产实习并在律师事务所购买社保,但无法提交全脱产实习一年以上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可以在其延长实习期直至连续脱产实习满一年后受理其律师执业申请。
四、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缴纳社保的情形
实习期间社保是由两个以上的律师事务所交纳,如提交市律师协会出具的同意转所实习证明,可以受理其律师执业申请。
五、未购买社保,但在律师事务所实际脱产实习一年以上的情形
实习期间一直未购买社保,但在律师事务所实际已脱产实习一年以上,可补充提交本人承诺书和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的律师所证明,可办理其律师执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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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司法局律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