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晟典律师助力罗湖城市更新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5日 作者: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王颖

近日,晟典所高级合伙人陈伟岳律师、张伟宜律师获聘为刚更名挂牌的“罗湖区城市更新局”常年法律顾问。

今年9月份,深圳市政府决定在罗湖区开展城市更新试点,罗湖成为全市首个城市更新改革试点区。该区城市更新工作的相关职权下放到本区的政府职能部门,原罗湖区重建局(旧改办)更名为“罗湖区城市更新局”。此次放权具有里程碑式的深远意义,将极大推进罗湖区的城市更新,对全市的城市更新工作也将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深府办[2015]28号文件,原由市规划国土委及其派出机构行使的涉及罗湖区城市更新项目的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服务等职权,除地名许可、测绘查丈、房地产预售、房地产权登记、储备用地管理、档案管理事项外,全部调整至罗湖区更新局行使。

        陈伟岳、张伟宜律师自2006年起作为罗湖区重建局(旧改办)的法律顾问,为城市更新(旧城旧村改造)的各项行政工作提供细致、周到的法律服务,曾为蔡屋围金融中心区项目、地铁3号线、5号线罗湖段拆迁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参与制订《罗湖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及《罗湖区旧住宅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公开选择市场主体工作规程(试行)》等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