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治街道驻点律师调解化解纠纷
深圳律师网 2008年 4月 10日
近日,民治街道司法所连同上芬社区的驻点律师成功调解了一宗未成年人致人受伤引发的补偿纠纷,伤者获得5000元的补偿。
3月29日,付某(4岁)在与吴某(8岁)等四个小朋友玩耍过程中,不慎将吴某从楼梯上推下。经深圳市龙华人民医院诊断,吴某为左手严重骨折,需留院观察。因事发当时无成年家长在场,且双方对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的标准及项目不明,双方一直无法达成协议。民治街道上芬社区工作站了解到纠纷隐患后,迅速向街道司法所做了情况汇报。司法所立即联系了上芬社区的驻点律师,并于3日当天在工作站主持了调解。
在律师耐心细致的讲解下,双方愿意依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就这起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的标准达成一致:由付某于 4月 10日前 支付医疗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共计5000元,吴某放弃其他权利同意协议调解,付某并于当日下午支付了1000元。因付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责任由其父母承担。
在律师的积极参与之下,使得此事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律师的工作也得到了各方的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