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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律师协会与新加坡律师公会签署新合作备忘录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9日 作者:张庆锟 责任编辑:刘峰

12月6日下午,市律协与新加坡律师公会签署新合作备忘录,开启双方合作新篇章。深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韩俊与新加坡律师公会会长Gregory Viayendran, SC分别代表市律协和新加坡律师公会出席签约仪式并签署新合作备忘录。深圳市律师协会国际与港澳台工作委员会主任高文杰、副主任黄福龙,新加坡律师公会执行委员、理事Daniel Koh及同日参加深圳涉外律师境内培训的讲师Lawrence Tan和近百名深圳涉外律师共同见证签约仪式。

(韩俊副会长致辞)

韩俊副会长代表深圳市律协热烈欢迎Gregory会长再次到访。她表示,自2014年市律协与新加坡律师公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以来,两会一直保持友好关系和联系,此次与新加坡律师公会签署新合作备忘录,旨在深化双方合作关系,探索新的合作模式,如互派讲师、组织青年律师互访等。签约当天恰逢两会合作举办深圳涉外律师境内培训活动,韩俊副会长寄语现场参加培训的律师珍惜和用好协会搭建起的国际合作平台,抓住机遇多与各国律师交流学习,提升自身办理涉外业务的能力。

Gregory会长致辞)

Gregory会长感谢市律协的热情接待,他表示两会之间有广阔的合作领域和光明的合作前景。深圳律师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拥有巨大的涉外业务市场,希望当天及日后两会合作举办的交流活动能助力两地律师提高办理涉外业务的技巧和水平,带动两地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发展。他同时也希望两会能在今后的合作中探索更多的交流模式,如组织青年律师互访等,使两会合作普惠面更广、生命力更长。

(双方签署新合作备忘录)

(合影留念)

双方随后签署新合作备忘录并与现场律师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