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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出台的汽车“三包”规定引起深圳各界热议——

最该负责三包的是制造商

 

深圳商报记者 赵鸿飞 管亚东

 

昨天,国家质检总局就《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举行立法听证会,这意味着汽车“三包”终于撩开了面纱。记者昨天采访后发现,消费者和经销商都普遍认为,家用汽车“三包”政策依旧很难落实。法律界人士则认为,三包规定不能是花瓶,摆着好看、说着好听。

 

现状:新车故障只修不换

“买车容易退车难”当下已经成了“行规”。记者昨天采访时发现,消费者买车后遇到质量问题时,最常规的解决方法就是“修”,无条件退车根本没有可能。

今年年初,家住宝 安的刘 女士买了一辆新车,可她没想到,新车来了,烦恼也随之而来。半年多的时间里, 女士的新车三次“罢工”,第一次是发动机有问题,后来传动轴坏了,一个月前,这辆娇贵的“ 小姐”变速箱总成也坏了。

每次“ 小姐”发脾气,4S店都会负责维修好后再归还给 女士。可 女士要退车,4S店工作人员表示,不能退车。后来, 女士找到了经销商与厂家的代表,厂家代表坚持要维修,经销商也表示已经尽了全力。 女士无奈地向记者表示,“谁希望花重金买个修来修去的坏东西?”

 

销售商:担心车主过度维权

记者注意到,此次《征求意见稿》中最引人注目的一条就是,“家用汽车产品售出后30日之内,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车身开裂、制动系统失效等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更换、修理。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销售商应当负责免费退货”。

宝安区某4S店的林经理就坦诚地告诉记者,汽车“三包”只是看上去很美,现实操作中还会遇到很多障碍。林经理认为,汽车不是普通的商品,汽车一旦卖出去,身价就贬值了,比如一辆50多万的新车,即使你买到家里没有用过,想要再卖就是二手车了,身价一天可能就会降几万。如果新车退换,也就成了二手车。如果卖出去的汽车随意可以更换,那对销售商实在是太不公平。

也有部分车商担心,如果真的执行汽车三包政策,如果遇到消费者过度维权怎么办?不属于退换车的范围也强行来要求退换车。答应还是不答应?

“新车一经使用就会贬值,如果退换,那就成了二手车,经销商和厂家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汽车销售员陈伟称,“如果退换车,还会涉及车辆上牌、保险以及税务等多项费用,这些费用不属于整车买卖合同的范围,不应由厂家和经销商来负担,难道消费者愿意承担吗?”

记者了解到,去年一年,深圳乘用车新车上牌量超过了21万辆,劲增幅度超过了40%,目前深圳的汽车保有量已突破170万辆。相对而言,按照每平方公里的汽车密度以及千人汽车保有量来看,深圳继续位于全国前列。去年,深圳的汽车同比增长31.3%,投诉总量为130件。

“目前没有一家汽车经销商愿意承担家用汽车退换货的责任。”在罗湖区一家4S店的销售员小李对记者说。小李说,如果这投诉涉及的130件的车主都要求退车,那就意味着多了130辆二手车。

 

“家用汽车三包”不能是花瓶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群律师认为,本次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三包规定”)并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是一件顺乎民意、合乎国情的好事。陈群律师还认为,“只修不换”因此成了整个汽车销售行业的潜规则,其主要原因就是家用汽车一直没有“三包”规定。

陈群律师还认为,三包规定不能是花瓶,摆着好看、说着好听、表面看起来维护汽车消费者的权益。

陈群律师认为,最应该负责三包的是汽车制造商,而不是销售商、修理商,这样才是最公平合理可操作、切实有效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方法。陈群律师说,《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授权经营体制下,汽车制造商成了汽车销售商和维修商的管理者、控制者,地位特殊地强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