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帮友贷了155万乘机借走55万不还?
深圳国税局一副处长被好友指责欠款五年不还,该副处长解释已替其还款,律师建议纪委介入调查
“我跟他是好兄弟、是老乡,但是他欠了55万元,五年过去了都没还!”
何
先生情绪激动,他指责深圳国税局一副处长符某当初利用关系,帮他贷到了155万,但是却要他先借55万替自己还款,这一借就是五年。符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笔钱他已经帮
何
先生还了,不过他没有拿出证据。律师认为,
何
先生可向法院起诉。
拿到贷款先借出55万
何
先生是深圳诺福亚投资有限公司的负责人。他出示的一份银行支付凭证显示,2007年8月31日,他通过银行转账,向符某的账户中注入了一笔55万元的款项。
据
何
先生说,2007年,他的公司遇到资金周转问题,向符某求援,符某联系了跟国税局有业务关系的一家银行,通过这家银行,
何
先生在五天内拿到了155万元的贷款。不过就在他到银行提贷款的时候,银行信贷部的负责人问他,你是不是要帮符副处长还一笔55万元的贷款?何很惊讶,称没听符某提起过。信贷部的熊经理打了个电话给符某,然后把电话给
何
先生,
何
先生听到符某在电话问他:能不能先借他55万元,垫付自己欠银行的钱?
何
先生就同意了,通过银行转账,向符某的账户中注入了一笔55万元的款项,但没有让符某写欠条。
何
先生称,2008年春节前,公司资金紧张,自己向符某讨要欠款,符某一直推托,到后来,把手机也关了。2009年,
何
先生的一位亲属动手术,急需钱应急,给符某打电话,符某开始答应筹钱,但后来却没有了音信。
被指曾收10万贷款中介费
南都记者从深圳市国税局证实,符某确实现任该局副处长。
符某前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承认,当初
何
先生贷款遇到困难,“他当时的房产证根本贷不了款,或者说贷不了那么多款。”符某帮
何
先生找了银行,顺利贷到了款,也收到了
何
先生打入其账户的55万元借款。
符某解释,但这55万元已经替
何
先生还账了。
何
先生曾找他作担保,向一个叫李阳光(音)的人借了一笔钱,这笔钱的利息非常高,到如今估计已经过千万元。他是把55万元还了李阳光作借款利息。符某说
何
先生当时也同意他这么做。
何
先生当场指责符某撒谎。
何
先生称,1995年时,符某利用关系,帮自己贷到了20万元,几个月后他还给了符某30万元,其中的10万当作中间人的介绍费,交由符某自由处置。
律师:是否收了好处费纪委应查
南都记者昨天咨询了广东鹏翔律师事务所的梅春来律师,他认为,
何
先生可向法院起诉符某,要求偿还55万元借款,符某需要向法庭说明,他
从何
先生处拿到了55万元的去处,比如符某说用作还款了,那么要拿出证据。
至
于何
先生称符某利用自己的关系帮其贷款,在1995年收到了何的10万元,这笔钱的去向如何?纪委有责任调查。同样,2007年,符帮何贷到155万元贷款,其中的55万元是不是被符当作好处费私自收下?这也应该由纪委进行调查。
南都记者 陈乐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