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律师市内转所需增加提交相关材料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11年7月19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接广东省司法厅通知,从即日起,办理律师市内转所提交材料需增加申请转所律师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详见深圳律师网→办事指南http://www.szlawyers.com/Outlook/news_more.aspx?lmid=238)。
特此通知!
联系人: 黄红珍 骆立园
联系电话:88281715 82025630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