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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第三期粤港澳大湾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系列讲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1日 作者:湾区委 责任编辑:刘娟

各位律师:

为加深港澳律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了解,深化粤港澳三地律师的合作交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业融合发展,广东省律师协会、香港律师会、澳门律师公会拟于2024年10月下旬联合举办第三期粤港澳大湾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系列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0月26日15:00-17:30(星期六)

二、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

广东省律师协会、香港律师会、澳门律师公会

(二)承办单位

中山市律师协会

三、形式及地点/线上平台

( 一 )形式

律师可自行选择以线下或线上形式参会。

(二)地点/平台

线上平台:腾讯会议

线下地点:中山市金钻酒店副楼二楼至尊2厅(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康华路33号)

四、议程安排

主持人:唐国雄,中山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一)致辞(15分钟)

广东省律师协会、香港律师会、澳门律师公会代表

(二)主题讲授(60分钟)

《民法典》合同制度之合同的订立与效力比较,探讨跨区域合同订立的相关实务操作。

主讲嘉宾:王芳,中山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中元(中山)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三)案例解析(60分钟)

主讲嘉宾及港澳嘉宾(各1名)围绕各地区法律实务处理情况分析典型案例。

香港律师嘉宾:黄世杰,香港律师会民事诉讼委员会委员、何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澳门律师嘉宾:李咏瑜,澳门律师公会大湾区及内地事务委员会副主任、STA 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四)互动答疑(15分钟)

五、参加人员

(一)线下会场

共约50人,主要为有兴趣现场参加的港澳律师及中山律师。

(二)线上平台

1.港澳律师各60人;

2.广州、深圳律师各20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律师各15人,惠州、江门、肇庆律师各10人,共约130人。

六、相关安排

1.深圳线上名额20人,请有意愿参加线上会议的本市律师,于10月21日前登录广东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平台,市律协不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以省律协邮件通知为准。( 网 址:https://gdbr.org.cn/v/event/?open=82)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

线上参会入口、课时证明将通过系统发放至报名邮箱,报名律师务必实名登记并确认邮箱地址无误。

 

2.港澳律师由省律协协调香港律师会、澳门律师公会统筹安排。

七、其他事项

1.本次讲座内地律师计算4个课时,课时证明由广东律协根据具体参会情况统一发放;

2.本次活动语言为普通话/粤语/葡语;

3.课程结束后,将以线上问卷形式,向线上参会人员收集关于本次活动的评价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系列讲座的建议;

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

省律协:020-66826953

市律协:0755-82752146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