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委举办“融资租赁疑难案例”专题研讨会

发布时间: 2023年8月4日

2023年7月28日下午,深圳市律师协会融资租赁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委”)联合广东省律师协会融资租赁法律专业委员会,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共同举办了“融资租赁疑难案例”专题研讨会,本次研讨会是融资租赁委开展专题研讨会系列的第13期活动。


研讨会由融资租赁委尹传服副主任主持,市律协监事会赖智欣律师、市律协业务创新与发展委员会张晓晴律师、融资租赁委王焯杰主任、委员张基光律师、孙杨律师、张伟律师、尹江春律师、薛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研讨会分别由融资租赁委副主任谢玉洁律师、委员李志嘉律师先后进行了专题分享,广东省(含深圳)律师、实习律师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线上、线下形式积极参与。

专题研讨会先由李志嘉律师分享了一个交易结构复杂于普通融资租赁交易的医疗器械融资租赁案件,该案中经三方协议,融资租赁公司向蓝海公司支付租赁物转让价款,再由蓝海公司向承租医院交付租赁设备。蓝海公司同时作为代理商向医院提供设备、专家等服务。但因蓝海公司未能向承租医院实际交付租赁设备,导致医院未按合同履行租金支付义务,蓝海公司垫付多期租金后最终仍发生违约。


由于该案中承租医院有部分虚假意思的表述,如在未实际接收设备的情况下就出具了《租赁物验收证明书》,且医院和蓝海公司之间非简单的设备供应关系,尚存在其他服务内容,故在租赁公司提起的诉讼中,融资租赁公司与医院是否构成融资租赁关系以及融资租赁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引起了较大争议。到会的多名律师就此问题展开了全方位的热烈讨论,讨论议题包括租赁物是否真实存在、不真实意思表示对合同效力的影响、约定解除与法定解除的后果区别等等。

随后,谢玉洁副主任主讲了“国有资产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是否即国有资产转让相关法律问题解析”,就融资租赁业务开展过程中,以国有企业名下资产提供担保或作为租赁物是否合规、是否可能影响融资租赁合同效力等问题依托实践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和讲解。各位律师就如何妥善处理该问题积极发表了各自建议和观点。


本次研讨会以实务案例分享的形式开展,到会的委员会律师均积极参与讨论,结合自身实务办案经验发表了独到深入的观点,大家一致认为这样的形式有利于委员实际参与到专题活动中,能够互相学习吸取宝贵的一线办案经验。会后,新加入融资租赁委的委员还向各位律师进行了自我介绍,并表示愿意积极为专委会作出自己的贡献。

最后,市律协监事会监事赖智欣就会议内容及相关情况发表了监督意见。赖智欣监事表示以实务案例研讨开展分享的形式非常好,本次研讨会实务性很强,交流环节气氛非常活跃,参会人员均受益匪浅,希望专委会今后能更多开展类似活动,并争取能够从案例中进一步整理成业务指引,有效提升律师办理相关案件的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