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信念 强化服务 求实创新
全方位推进深圳律师事业和谐发展
——深圳市第五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理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市律师协会 李 淳
各位代表:
我受深圳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委托,向大会报告一年多来的工作,请各位代表审议,请出席会议的各位领导和列席代表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请全市律师予以监督和指导。
一、深圳律师基本概况及特点
(一)基本概况
1、律师事务所。
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231家,比2005年增长7.94%,净增加17家。其中:市属所132家,区属所99家; 本市所179家,外地分所52家; 合伙所215家,合作所14家,国资所2家。
2、执业律师。
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全市共有执业律师4105人,比2005年增长13.27%,净增加481人。其中:专职律师3899人,兼职律师182人,公职律师21人,公司律师3人。男性律师有3156人,约占76.89%;女性律师有949人,约占23.11%。
3、教育程度。
截至2006年12月21日,全市律师中本科以上学历3734人,占90.96 %。其中:本科学历2732人,双学位111人,硕士学历837人,博士学历54人,专科学历371人。
4、政治面貌。
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全市律师中共党员1336人,民主党派124人,无党派2654人。
5、参政议政。
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全市共有36名执业律师分别担任省、市、区人大代表及市、区政协委员,有23名执业律师担任市人大常委的法律助理,有多名律师担任市、区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法律顾问。
6、收入与纳税。
2006年全市律师事务所业务收费1,613,741,256.54 元。执业律师人均收费406,381.58 元。2006年,深圳执业律师纳税149,537,891.50 元。
(二)基本特点
1、执业律师人数继续保持较快增长。
自2002年以来,连续四年以每年平均增加500人左右的速度增长。这种增长速度,在全国其他城市是不多见的。预计2007年底我市执业律师人数将会达到4600至4700人。
2、业务收费和纳税数额继续上升。
与2005年相比,2006年全市律师事务所业务收费、纳税和人均收费分别增长17.2%、21.7%和7%。
3、业务收费差距很大。
依2006年全市律师事务所业务收费统计分析,全市80%的法律业务收费由30%的律师事务所实现。2006年律师收费超过1000万元的有51家律师事务所,人均年创收60万元;律师事务所业务收费前三甲排名多年未有改变。业务收费低于100万元的律师事务所有57家;人均年业务收费不足10万元的有47家律师所,占全市律师事务所总数的20.3%。而人均年业务收费不足10万元的执业律师有494人,占全市执业律师总数的12%。
4、地域分布不均衡。
截至2006年12月31日,特区内有194家律师事务所,特区外有37家律师事务所。其中多数律师事务所注册在福田区:有123家律师事务所,占全市律师事务所总数的53.2%。盐田区没有律师事务所的局面未能在2006年得以改变。曾诞生中国第一家律师事务所的蛇口社区已经没有一家律师事务所。南山区华侨城等较大社区亦没有一家律师事务所。龙岗区除中心区及横岗、布吉之外,其他社区亦没有一家律师事务所。
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全市律师中有3630名在特区内执业,占全市执业律师总数的88.40%。宝安、龙岗两区执业律师总数为475人,占全市执业律师总数的11.60%。
5、外地分所仍占较大比重。
全市现有外地深圳分所52家,占律师事务所总数的22.5%。这个比例在全国位于首位。外地深圳分所主要来自北京、上海和其他一些经济发达地区。
6、外国律师机构仍为空白。
尽管曾努力使著名或有影响的国际律师事务所在深圳设立代表处,以带动深圳律师的专业定位和业务发展,但2006年仍无实质进展。
7、律师事务所整合速度加快。
2006年深圳有多家律师事务所实施并完成了合并重组。目前,还有一些律师事务所,包括一些规模较大和有一定影响的律师事务所在探讨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并准备通过合并、重组等形式实现。
8、服务深圳意识增强。
服务深圳、彰显专业的意识普遍增强。深圳律师主动服务深圳的政治、文化、经济建设。深圳所有的重点项目、重要活动均有深圳律师提供专业服务的记录,诸如西部通道、地铁工程、城中村改造、高交会、文博会、大运会及重大和突发事件处置、党委及政府信访接待、维稳及法律宣传工作等等。
9、律师进社区工作逐步深入。
随着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的逐步深入,已凸显出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社会评价。
二、工作思路
本届理事会自2005年12月组建以来,认真履行《深圳市律师协会章程》赋予的职能,求真务实,廉洁高效地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推动了深圳律师的高尚执业、和谐执业和健康执业。
(一)着眼于创建廉洁高效的律协理事会。
2005年12月本届理事会组建伊始,市委、市政府和市司法局领导对深圳律协提出了“团结、创新、廉洁、诚信”的要求。本届理事会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始终把打造“高度团结、高度和谐”的律师协会作为工作之重。
(二)着眼于建设一流的律师队伍。
市委、市政府提出要把深圳律师队伍建设成为“在政治上过硬、在业务上过硬、在纪律上过硬,成为全国有影响,有地位的一支队伍、一种力量”。围绕这一总体目标,律协多次召开理事会及其他专业会议,充分认识律师在建设“和谐深圳、法治深圳”中的重要使命;充分认识律师在深圳政治、经济、文化建设的重要使命;充分认识律师在稳护社会稳定,服务社会民生的重要使命。
(三)着眼于提高服务意识。
本届理事会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始终强调“深圳律师服务深圳,深圳律协服务深圳律师”。一方面,深圳律师服务深圳建设和发展,另一方面,深圳律协的主要工作是为全市律师服务。
(四)着眼于继续改革、继续创新。
改革是深圳律师发展的基石,创新是深圳律师发展的灵魂。深圳律师之所以在全国律师业有地位、有影响、有成就,都缘于改革和创新。本届理事会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就律师行业管理工作和律协日常工作从工作形式到工作内容及工作制度都进行了一系列的创新,进行了很多有益的尝试,取得了一些良好的效果。
(五)着眼于打造一个健康、向上的律协秘书处。
本届理事会着力于建设一个“团结、和谐、高效、阳光、节俭”的秘书处。
(六)着眼于树立和形成“公共开支应当公开”,“公共支出应当用于公共需求”的基本理念。
律协的全部资金来源于律师缴纳的会费及基于会费而产生的其他收益。会费是每一位律师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来的,值得我们珍重。律协理事会是律师会费的信托人、管理人。公开财务支出是作为信托人、管理人向受托人、托管人应尽的职守。守护好每一分钱是我们的责任所在。同时,律协理事会还必须树立和坚持“公共支出应当用于公共需求”的理念,并将其作为一种财政原则。任何个人都不能有任何机会、依任何理由将公共支出用于自身或小团体、小圈子,否则,就会没有公信力,就会受到律师的鄙视!
三、主要工作
(一)大力加强律协组织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行业管理体系。
1、增设了相关专门委员会。
本届理事会增设了业务发展、执业培训与青年律师成长指导委员会、律师事务所发展管理指导委员会、社区服务与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律师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和会员与律师代表工作委员会等五个专门委员会。其中社区服务与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和律师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的组建,开创了中国律师行业管理的先河。
2006年,纪律委员会、社区服务与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和律师事务所发展管理指导委员会被评为优秀专门委员会。
2、增加了相关业务委员会。
本届理事会新设了物业管理法律业务委员会、跨境基础设施建设与项目融资法律业务委员会、并购与重组法律业务委员会、高新技术与电子商务法律业务委员会、建设工程法律业务委员会、文化产业法律业务委员会和会展法律业务委员会等七个业务委员会。全市共有493名执业律师为市律协26个业务委员会的委员。
2006年,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和知识产权法律业务委员会被评为优秀专业委员会。
3、加强律协秘书处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
本届理事会对律协秘书处在服务、质量、效率方面以及在编制、岗位、成本方面都提出更高的要求,其目的是提高秘书处的决议执行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成本控制能力。
2006年,律协秘书处配齐了秘书处领导班子,新设了纪律部。目前,律协秘书处共设有会员部、业务部、纪律部、宣传部、办公室共五个职能部门。重修了文件管理、财务开支审批、假期管理、加班管理等制度,秘书处的日常工作日渐规范化,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4、重点加强律协财务支出管理。
本届理事会承继历任理事会倡导的“量入为出,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律协经费支出。2006年律协实际支出423.36万元,比2006年度620万元的年度预算,节余了196.64万元,节余额占年度预算的31.71%。同时,律协各项可控费用支出都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其中:专项活动费用支出下降76%;接待费用支出下降65%;律协秘书处办公费用支出下降30%。
(二)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维护律师合法权益。
1、税收政策得以延续。
承蒙市司法局、地税局的鼎力支持及市律协的积极努力,深圳律师税务政策并未发生结构性及实质性变化。
2、报税指引已发布。
基于全国实行年收入12万元以上纳税人个人所得税依法申报规定,市律协积极与市地税局联络,邀请市地税局个税处负责人来律协做专题讲座。
市律协又适时编制和发布了《深圳市律师协会关于本市执业律师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操作指引》。
3、积极推动出台“六家发文”。
基于市司法局的积极协调,经过上一届及本届律协近三年的不懈努力,深圳市中院、市检察院、公安局、海关缉私局、国家安全局和司法局《关于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的文件,在2006年正式发布实施。尽管《若干规定》在实际执行方面,还存有一些困难和阻力,但从制度层面对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应当说是一个不小的进步。
4、律师执业保险可保权益及范围扩大。
在承办律师执业保险事项中,市律协组建了招标工作小组。本次投保在缴纳保费总额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所保障的权益和范围有了很大的提高:律师执业责任保险的年累计赔偿限额由600万元提高到700万元;为全市所有注册律师投保了“律师团体意外及健康保险”,律师事务所行政辅助人员在每人每年缴纳130元保费的情况下,也可参加“律师团体意外及健康保险”,享受同等的保险保障。
市律协业已设立保险专员岗位,由专人负责执业保险等理赔事宜,后续服务保障工作将会更加快捷和高效。
5、积极处理维权个案。
2006年市律协共受理10起律师维权案件,主要涉及律师人身权利和执业权利遭受侵害等。对于发生的所有维权个案,律协相关专门委员会及律协秘书处工作人员均在第一时间派员实地了解情况,及时开展维权工作。律协对历年所有遗留维权案件,都已安排专人负责跟进。
(三)改革律师培训方式,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1、开办律师大讲堂。
通过开办律师大讲堂,强化对执业律师综合培训,诸如了解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和产业政策,了解国内外律师执业理念、律师业动态及发展战略等,对律师进行不局限于律师业务的高端培训。
2、实施执业技能培训。
对律师进行执业技能培训,使受众律师对执业技巧、执业策略和风险控制等能有所把握。培训的授课老师既有专家学者,又有在各专业法律领域有造诣的外地及本地律师。
3、适时举办专业研讨。
适时组织相关专业委员会举行专题讨论和研讨会,对社会热点、难点及焦点问题进行专题研讨,提出律师行业的法律观点和法律主张。
4、宝安、龙岗的专题培训。
根据宝安、龙岗律师业务需求,在宝安、龙岗两区的司法行政机关的大力支持下,市律协在2006年度重点组织了对宝安、龙岗两区的律师进行专项技能和专题实务培训。
5、开发电子智能培训及考核系统。
市律协理事会专门审核专项预算,组织开发了执业律师继续教育电子智能考核系统,网上报名、网上培训、考勤登录、统计查询等功能全面实行智能化管理。
据统计,2006年度市律协共举办大型培训讲座11场,举办各类专业研讨31次。
(四)强化行业自律管理,提高纪律管理水平。
1、完善组织机构。
推举和选拔一批有公信力、有能力、原则性强、有奉献精神的律师充实到纪律委员会,保障了纪律委员会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另外,律协秘书处成立了纪律部,专门负责投诉案件的接待受理和纪律查处工作的日常事务。
2、加强制度建设。
2006年,市律协完成了《深圳市律师协会纪律工作规则》等九个文件的制定和修改工作,率先在全国律师业形成了完整的行业纪律工作规则体系。该规则体系已汇编成册。
3、建立“听证评议团”制度。
深圳律协在纪律管理工作中,实行“听证评议团”制度,这在全国尚属首例。对于投诉案件的审理由审议组和“听证评议团”共同组成,听证评议团成员参加听证并对投诉事实进行评议,作出被投诉人是否构成违规的评议意见,审议组以评议团作出的评议意见为依据,当庭对被投诉人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4、加大纪律惩处力度。
2006年度,律协共受理各类投诉181件,立案165件。对6家律师事务所和22名执业律师分别予以“训诫”、“通报批评”或“公开谴责”等行业处分。
与2005年相比,2006年投诉案件上升了32%。为教育违规者及警示守纪者,市律协已经决定并已实施对所有作出行业处分的投诉案件在“深圳律师网”和《深圳律师》杂志上进行公布。
5、建立警示机制。
针对律师执业中存在的、容易发生的执业风险情况,如收费、证据保管、律师广告宣传、代理敏感案件及律师助理出庭等,市律协通过书面形式和在“深圳律师网”向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全体律师发出纪律警示。
6、化解矛盾、促成和解。
对于相当一部分因误解的投诉,律协纪律委员会和秘书处纪律部工作人员对投诉人进行耐心的解释,消除其疑虑。对于无理和不实的投诉,则坚决驳回其无理诉求。对于因轻微违规所发生的投诉,通过调解和听证等形式做好当事人的工作,化解矛盾,促成和解。
律协的纪律查处工作,在理念及其他一些方面,有别于党纪处分、行政处分和法律制裁。律协的纪律查处工作绝对不应,亦不能把律师当成“专政”和“制裁”对象和客体。要用一种专业、理性、化释的思维和思念对待;把握和评价律协的纪律工作。
7、建立重大敏感案件报告制度。
为加强对律师代理敏感案件的指导和协调,市律协理事会专门成立了“重大敏感案件处理领导小组”。
2006年全年共受理16件重大敏感案件的报告。对受理的重大敏感案件,市律协都安排专人跟进,并有相对应的专业委员会予以指导。
8、建立执业纠纷调解机制。
为了解决律师之间、律师所与律师之间的纠纷和矛盾,市律协专门设立了执业纠纷调解委员会。2006年,共调解各类执业纠纷6起。
(五)及时办理各项律师业务,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1、珍视委托,尽职尽责。
2006年,市律协继续做好市司法局委托办理的各项行政许可事项。2006年,累计办理律师事务所机构变更237件,较上年增加18.5%。其中:加入合伙人86件,退出合伙人59件,增加派驻律师40件,撤回派驻律师20件,负责人变更17件,住所变更15件。 累计办理律师市内转所266人次;办理律师遗失(毁损)补证54人次。2006年,律协共计办理并发放新律师执业证595本。
2、及时收集,准确汇总。
市律协应省律协及市司法局要求,及时、准确汇总、报送相关报表。包括: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等。同时,市律协还承担会员业务档案整理及保管工作。
3、常规工作,超常完成。
市律协秘书处工作人员在受理年检材料以及到省司法厅、省律协集中办理审核注册的过程中,兢兢业业,克尽职守。几乎每天都要加班加点。2006年,全市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一次性审核注册通过率达99%,为全省各市之首。
(六)围绕服务大局,大力开展律师宣传工作。
1、宣传方式多样化,宣传信息量大幅增加。
2006年,通过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宣传深圳律师、深圳律协的报道有1000余篇。市律协上报市司法局司法信息稿件近百篇;上报省律协的工作动态百余篇;编辑出版《深圳律师》5期、《深圳律师协会工作动态》6期;编辑出版电子杂志《律师行业资讯》22期;编印、发放《深圳律师宣传手册》、《律师执业为民 诚信服务社会》宣传招贴画等。《深圳律师网》编撰、上传律协动态稿件230篇、通知稿件390篇。在2006年司法信息量化考核中,市律协超额470%的比例完成宣传报道任务。
市律协宣传部及有关工作人员被市司法局及其他相关政府机关及相关媒体单位评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2、展现律师正面形象为律师宣传之主导思想。
本届理事会确定深圳律协宣传工作的主导思想是正面宣传律师。要多宣传深圳律师,多宣传深圳律协。
3、关注社会热点,关心民生难题。
干预社会生活,关注社会热点亦是本届理事会所确定律协宣传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2006年,市律协先后就香港迪斯尼“拒人入园”事件、高空抛物事件、银行卡跨行查询收费问题、“SK-Ⅱ化妆品事件”、卡拉OK版权收费争议及“涉黄”人员游行示众等所涉相关法律问题等社会热点、民生难点问题予以专题研讨,并通过市律协新闻发言人及专业建议等形式或向社会披露或向有关部门建议。
4、参加辩论大赛,尽展律师风采。
市律协理事会及时成立深圳律协“第二届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组织工作委员会及赛题研究小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深圳律师队代表参加广东省选拔赛。市律协派出的两个参赛队包揽广东省赛区团体第一、第二名。我市四名参赛律师获广东省最佳辩手。2007年,深圳律师辩论队将代表广东省赛区参加在北京举行的第二届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
2006年,深圳参赛代表队被市律协评为“先进集体”。
(七)积极参与法律进社区活动,发挥构建和谐社会主导作用。
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是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深圳”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本届律协理事会提出的“深圳律师服务深圳”的具体体现。
1、积极调研。
市律协积极进行前期工作调研,为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做准备。律协多名理事会组成人员分别对多个社区实地进行调研,了解社区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情况,探讨开展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的具体形式。
2、辅助签约。
市律协积极协助市、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做好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的动员部署以及签约工作。律协多名理事会组成人员分别参加了宝安、福田、南山、盐田等区的动员部署大会以及部分社区的签约仪式。
3、结对联络。
律协建立了理事与律师事务所结对联系制度,社区服务与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委员与理事的沟通联络制度,督促、指导律师事务所开展社区法律服务。
4、起草规则。
市律协与市司法局共同制定《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管理办法》,市律协又组织专人起草了《工作指引》、《“法律进社区”服务协议书》,制作了律师事务所社区法律服务站门牌标识和法律服务卡样本等。
5、获得好评。
我市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的工作已覆盖全市所有社区。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得到了社区群众认可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八)积极开展交流与合作,提升深圳律师地位和形象。
1、扶持西部律师。
2006年,深圳市与内蒙古两地律协合作交流工作正式启动。2006年9月13日深圳律协与内蒙古律协签署了合作交流协议。2007年1月19日至25日,内蒙古律协考察团一行30多人到深圳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学习交流。市律协选拔了11名在各法律专业领域有造诣的律师为内蒙古律师授课。
深圳律师支援西部和边远地区律师发展的具体举措,受到了司法部和全国律协的高度评价。
2、亮相律师论坛。
2006年9月24—25日,市律协组织共14名律师参加了在山西太原举办的“第六届中国律师论坛”。该项活动创下市律协参加历届律师论坛的多项第一:此次参加论坛深圳律师人数为历次最多;我市律师参评论文被评为优秀论文为历届最多;我市律师在论坛作主题演讲人数为历届最多。
3、参加香港会展。
2006年11月29日 -12月1日,市律协组织深圳30余名律师参加了香港贸易发展局主办的“中小企国际市场推广日”博览会。市律协设置了专门展位,协会多名负责人应邀请出席一系列研讨会和相关业务推广活动。
4、强化深港交流。
2006年12月6日,深圳市律师协会和香港律师会在深圳联合举办了“深港律师交流与合作洽谈会”。来自香港、澳门、广州、中山、东莞及深圳等地近120名律师就加强深港律师合作,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市律协第四届会长徐建律师关于设立 “深港法律服务中心”的提议受到与会律师的积极响应和高度关注。
5、鼓励合作发展。
2006年12月17日,市律协举办首次深圳市“中小型律师事务所合作与发展”交流会。省律协、市司法局、香港律师会及惠州、佛山、东莞、珠海及江门等地律协领导和我市120多家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出席了会议。会议围绕“律师事务所专业化建设”、“律师事务所品牌化、规模化建设”和“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公司化管理”等主题进行交流和研讨,探索和引导中小型律师事务所的合作与发展之路。
(九)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展现深圳律师风采。
1、体育成绩喜人。
律协组建了深圳律师足球队、男子篮球队、羽毛球队、乒乓球队、围棋队、游泳队、保龄球队、网球队等8个体育运动队。与香港律师会共同举办了“深港律师杯”羽毛球、网球、篮球、乒乓球等友谊比赛。深圳律协还组团参加了“深圳市首届行业协会运动会”,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2、文艺业绩骄人。
深圳律师艺术团参加了省律协成立25周年文艺调演、市司法局 “庆祝建党85周年大型文艺晚会”和市妇联组织的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文艺演出等多场演出活动,节目质量获广泛好评,展现了深圳律师风采。
2006年,深圳律师艺术团被市律协评为“先进集体”。
(十)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树立律师行业良好形象。
1、奉献爱心。
市律协及律协党委积极组织全市律师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困难地区奉献爱心。2006年6月至7月,多次强台风和暴雨肆虐南粤大地,造成特大洪涝等自然灾害,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遭受巨大损失。市律协及律协党委积极号召全市律师捐款赈灾,帮助灾区人民重建家园。此举得到了广大律师积极响应。在一个月的时间里,共有数百人次捐款,总额达30余万元。市律协组成赈灾慰问团,将赈灾款物送到广东大埔县灾区群众的手中。深圳律师还为延安希望小学、贵州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学生、内蒙古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学生和患血癌的外来女工捐款,认捐、认养和资助贫困学生,扶助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深圳律师的爱心举措,充分展现了深圳律师扶危济困的良好道德风尚和优秀品质。
2、喜结硕果。
广东深宝律师事务所被评为“深圳市文明单位”;广东霆天律师事务所丘国堂律师获得“2006年深圳市民环保奖”;广东文适律师事务所陈适良律师被评为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广东深鼎律师事务所赵永胜律师被评为深圳市优秀法律援助工作者;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于秀峰律师被评为深圳市四届人大模范代表。此外,还有一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受到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律协以及相关部门的表彰。
3、亮丽风景。
我市的女律师工作成为深圳律师的一道亮丽风景线。市律协组织500名女律师到全市249个社区,开展“庆•三八”女律师进社区的法律义务咨询活动;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市普法办组织的“12.4”法律大观园活动,义务为市民提供法律咨询;配合和协助市妇联的工作,加强与深圳市十三个女性联谊组织的交往和联系,积极参与律协的各项公益活动。
除此之外,律协在拓展律师业务、制定律师发展规划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同时在关心老律师、扶持新律师、救助伤病律师、关注律师执业环境和生存状况等方面也做了一定的工作,在此不再赘述。
理事会一年来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司法部、省司法厅及上级律协、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市司法局党委对律协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我们非常清楚,正是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司法局的充分信任和大力支持下,在全市4000多名律师的真诚帮助和鼎力协助下,在律协党委、律协监事会的充分保障、严格监督下,在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的辛勤努力下,在前四届律协老会长、老理事的关心指导下,深圳律协才会走到今天,才会走的如此顺畅。
在此,我谨代表本届理事会的23名理事向他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四、不足与差距
综观这一年来的工作,尽管律协理事会组成人员及律协秘书处工作人员都比较投入、比较辛苦,但还是存在着这样或那样、这些与那些的不足和毛病,与市委、市政府和市司法局的要求,与全市律师及全体代表的要求,与律协党委、监事会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
(一)律协服务意识还需加强。
加强律协的服务意识,尤其是加强律协秘书处的服务意识,应当是一件长期的工作,不可懈怠。因此,理事会认为,律协的服务意识、服务理念、服务功能、服务手段与全市律师和全体代表的要求还有差距。
(二)理事会功能发挥还需强化。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本届律协理事会先后召开了10次例会和临时会议,理事会依《深圳市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职责履行职务。但从更为严格、更为审慎的角度要求,律协理事会的功能发挥的不是都十分理想:忙于事务、关注小事,会风拖沓,效率不高。因此,理事会认为,律协理事会功能的发挥与全市律师和全体代表的要求还有差距。
(三)综合维权工作进展缓慢。
律协是由一个一个律师会员组成的,律协是律师的家。维护和保障律师行业安全和这个大家庭中每一位成员的执业安全、身心安全是律协义不容辞的责任或者说是庄重的使命。
尽管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深圳还没有出现哪一位律师蒙冤受辱之情形,但亦要看到律师的维权之路并不平坦。面对“六家发文”在某些机关执行不力的情况,律协的力量有时显得苍白;面对律师的法定职责受到有关部门的抑制乃至限制时,律协的能力有时亦显无助。律协理事会亦曾就此问题进行过专题讨论。今天看来,理事会的维权工作显得过于谨慎。因此,理事会认为,律协对律师的维权工作与全市律师和全体代表的要求还有差距。
(四)其他方面的差距。
理事会清醒的认识到,在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活动中与市司法局的要求及与社区群众的要求还有距离;深圳律师服务深圳的作为方面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距离;深圳律师关注民生、关注百姓生活方面,与老百姓的要求还有距离。
五、2007年重点工作
依据《章程》的规定,2007年是本届理事会的最后一个年度任期,今年年底,五届律协理事会将任期届满。我们将再次迎来一个被社会关注的换届年度。
律协的工作千头万绪,每年既要完成既定的常规工作,又要面对应急的临时工作。这就要求我们对所有的工作要有统筹,有计划,有方向,有目标。
理事会认为,在2007年,应当继续加强律协制度建设,完善律协行业自律机制;继续加强律师教育培训,提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继续加强行业纪律工作,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继续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继续加强律师宣传工作,提升律师良好社会形象;继续引导中小律师事务所的整合,推进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建设。此外,还应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律师维权工作,让全市律师共享律师维权的阳光和硕果。
1、专题调研。
2007年4月开始,启动深圳律师维权工作调研工作,主要面对宝安、龙岗两区及全市从事刑事业务律师。
2、专题研讨。
2007年4月同时开始组织专题研讨,准确、完整把握深圳律师维权生态。
3、编制报告。
2007年5月组织有关人员编制深圳维权有关专题报告向市司法局及其他有关部门提交。
4、沟通协调。
市律协将会同市司法局与相关司法部门及政府职能部门就律师维权工作进行沟通协调,消除障碍。深圳律师在全国首先实现便利执业,无碍执业的目标要努力实现。
(二)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务求实效。
加强“法律进社区”工作绝对不是权益之计,而是长久大策。随着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逐步落实和深化,深圳律师的政治地位将会有大幅的提高,深圳律师的群体形象将会有大幅度的提升,深圳律师的商业机会亦将水涨船高。
(三)加强深港律师合作,把在深圳设立“深港法律服务中心”做为一件大事来抓。
深圳律师的竞争力,深圳律师的前发优势及后发优势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深港律师合作。面对律师业内日益高涨的中港律师合作热潮,深圳律师有得天独厚、近水楼台的优势。我们有意、无意的一时放松,我们就很有可能失去机会。市律协除了继续与香港律师会就组建深港法律中心予以研讨、落实和实施之外,还将与香港大律师公会就落实CEPA所涉香港大律师在国内以代理人身份出庭事宜进行业务商讨,其目的是提升深圳律师的整体竞争力和为深圳律师赢得更多的商业机会和商业资源。
(四)强化律师文化建设,整体推进“两个和谐”。
做为行业管理机构和社会组织的律师协会,应积极、主动、有效地动员和组织律师全方位参与“和谐社会”的构建,同时应全方位推进“业内和谐”建设。律师全方位参与和谐社会构建,其“促和谐”是为了“树形象”,“树形象”是为了“求发展”。而律协全方位推进业内和谐建设,是为了形成一种“团结和睦、充满活力”的行业氛围和行业文化,也是为了获得律师业的“持续发展”。
基于深圳律师发展特点的分析——基础好、影响大、发展快、不平衡、有差距。我们理事会有一个基本的判断,深圳律师业发展总体是和谐的,但也有不和谐之处,如:特区内与特区外律师业发展不平衡中心城区与非中心城区律师业发展不平衡;中坚律师与年青律师业务发展的不平衡;与律师切身利益相关的执业环境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律协自律管理规则有待完善,自律管理能力有待提高;极少数律师违反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情况比较严重,虽然是极少数,但是社会不良影响确非常大。因此,我们要最大限度的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和谐因素。
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这个“人”不是指决策者自己或小团体、小圈子,而是全市律师。以全市律师的整体利益和根本利益为本,这就要求我们要做更多更有效的调研。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实现业内和谐”为方向。
我们要建设服务型的律师协会,强化行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从这个角度而言,构建业内和谐,重点工作就是要着力解决和推进解决广大律师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以上理念体现在具体工作中,第一,我们应关注深圳律师的行业文化建设,这体现统一的价值取向。第二,我们要关注青年律师成长,这是我们未来持续发展的方向。第三,我们要关注宝安、龙岗两区律师发展、解决青年律师困惑、中年律师困扰、老年律师困难的问题,这体现现实的平衡发展,体现温暖的律师之家,体现承前启后的精神和历史承继的文化。第四,我们要关注行业协会调解和处罚的功能,通过调解方式和处罚手段,把矛盾化解在业内,增加可控性,避免业内矛盾突发对我们行业产生的不良社会影响。
(五)继续强化社会公民意识,履行和实践社会公民责任。
1、深圳律师希望小学。
继续支持延安深圳律师希望小学建设。2007年4月-5月,市律协将组织相关律师赴延安回访深圳律师希望小学。
支持市律协女律师工作委员会、文体委员会发起的“安徽金寨深圳律师红军希望小学”的筹划和宣传工作。赞同并推进她们争取在2007年度由深圳律师援助的第2间深圳律师希望小学得以设立的动议和主张。
继续为内蒙古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小学生捐款。
2、探讨深圳律师专业支边工作。
深圳市律师协会将依四川阿坝羌族 藏族自治州司法局、律师协会的邀请,探讨深圳每年选派3-5名律师赴四川阿坝专业支边工作。一旦研商成熟,将会启动该项工作。
(六)继续推进律协秘书处机构设置、岗位职责、薪酬设计等改革创新工作。
1、机构改革。
理事会建议将会员部、业务部合并为会员业务部;将纪律部扩充为纪律维权部,加大律师维权力度;将办公室与宣传部合并为一个综合部门,更好发挥其保障支持效能。
2、岗位职责。
确定律协秘书处的岗位配置及岗位职责,适时推进竞争上岗及末尾淘汰制度。完善律协秘书处编制审核标准及程序,做到按实际及确实需要配置专业人员,既不放松编制管理,亦不人为限制实际需求。
3、薪酬设计。
深圳律协秘书处工作人员工作非常辛苦,其薪酬收入又整体偏低。理事会督促律协秘书处要在2007年度建立薪酬设计及考核制度,依制度实施。总的原则是:职级不能多,薪酬规范上涨。
各位代表,回顾五届律协一年多来的工作,我们深感欣慰;展望未来,我们充满信心。本届理事会将在最后一年任期内,不遗余力、勤勉尽责的完成律师代表大会赋予的职责和光荣使命。
在此,我代表律师协会感谢市委、市政府领导对律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感谢市司法局对律协工作的指导和信赖;感谢广大律师和律师代表的信任和参与;感谢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关心!
我们将继续倡导 “深圳律师服务深圳”,“深圳律协服务深圳律师” 的服务理念,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以高度的责任心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工作,求实创新,稳步推进深圳律师事业的和谐发展,为构建和谐律协、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审议。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