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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


2005年工作总结及2006年重点工作计划

深圳律师网2006年3月3日

    2005年,我处在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认真执行年度计划,在做好日常律师管理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律师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律师协会的扶持和监督指导,不断完善律师管理“两结合”体制,较好地推动了全市律师业的发展。

2005年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继续规范律师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效率
(一)严格执行律师资格准入制度,依法办理行政许可及其它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律师执业证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是律师管理日常工作的重要部分。2005年,我处继续坚持“依法、高效、便民”的原则,花大力推行政务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实行阳光作业。主要措施包括:
1、制订行政许可服务人员工作职责,对办理行政许可实行定岗、定员、定责。我处将科级以下干部分成2个工作小组,每周派1组2名工作人员到行政许可岗位为全市律师所和律师服务。处领导轮流担任值班领导,负责处理疑难问题;
 2、配合市局法规处,制订了律师管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3、严格按照市纪委、市监察局对行政许可实行电子监察的要求,对每一件行政许可事项,做到办理条件公开、程序公开和办理结果公开;
4、不断完善市局四楼行政许可服务大厅的办公设施,努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
    2005年,全年共办理律师实习证384件、律师调档    481份、申请律师执业证867份、设立和合并律师事务所    30家、注销律师所10家。高效的行政管理促进了律师队伍的快速增长,我市现有律师事务所214家,比去年同期的199家增长7.5%,执业律师人3624人,比去年同期的2950人增长22.8%。全市律师业务收入(根据2005年度年检注册资料统计)10.8亿元、纳税9770万元,比去年同期的收入8.7亿元、纳税8000万元增长24.1%和22.1%。
(二)加强对市律协、区司法局律师管理业务的指导。继续执行律师管理工作季度例会制度,会前对各单位办理业务的情况进行抽查,会议广泛讨论热点、难点问题,会后出台书面文件,对市律协和各区司法局办理市局委托的律师管理业务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其中《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管理工作的意见》[深司{2005} 147号]和《律师管理业务操作办法》(深司{2005}232号),以“政务公开、严格依法、高效便民”为总原则,明确了市、区司法局和市律协办理律师管理业务的范围,对行政许可事项和市局委托市律协和区司法局办理的律师管理业务从受理、承办、审核、批准、报批到备案等全过程的操作流程和操作办法进行了规范。同时,文件还明确了市、区司法局和市律协办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违法违纪案件的业务分工和联系协助制度,对推动全市律师管理部门规范律师管理业务,共同提高律师管理水平起到了促进作用。
(三)规范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违法违纪投诉案件的行政处罚工作。坚持一手抓审批,一手抓监管的方针,加大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力度,主要措施有四个方面:
1、健全本处查处案件的工作制度。在工作人员紧缺的情况下,由1名副处长分管处罚工作,设置3名兼职投诉查处工作人员,对市律协和区司法局移送的案件及时处理,全年已做出行政处罚4件, 已经律师处罚委员讨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4件。
2、指导市律协纪律委员会修改完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违法执业案件查处工作规则;对市律协办理案件情况形成制度进行检查和指导。
3、建立市律协和区司法局对查处案件的统计报表制度。规定市律协和区司法局每月将受理案件的收结情况呈报市局,以便市局及时掌握全市律师服务市场情况。
4、建立健全市局、市律协和区司法局之间对查处案件的审查移送制度。规定市律协受理的案件,凡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呈报市局处理;凡是市律协作出行业纪律处分的,在向当事人宣布前要呈报市局审查。区司法局受理的案件,经调查取证后认为需要给予行业处分的,移送市律协处理,认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呈报市局处理。
5、经市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法律服务执业监督处与律师管理处合署办公,整合行使原由律师管理处、公证管理处、基层管理处分别行使的法律服务市场监管职能,加大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本处正在按照局党委的决定积极进行组建法律服务执业监督处的工作。
二、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协会的监督指导,完善律师管理“两结合”体制
    完善律师管理“两结合”体制是现阶段律师管理工作的基本模式和重要内容,并且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重点,对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要求。2005年,市局坚持培育行业管理组织,积极推动律师行业自律的方针,把握律师协会和律师行业的宏观发展方向,积极指导和推动市律协加强自身建设。主要工作包括:
(一)积极介入并指导修改律协章程。修改后的章程在合理划分律协决策、执行、监督等管理权限,完善组织结构及其运作机制方面取得了突破。新修改的章程顺利获得通过,对加强律协自身建设有着重要意义,也为12月份召开全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进行律协换届改选奠定了制度基础。
(二)积极介入并指导开好深圳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顺利完成律协理事会、会长和副会长的换届选举工作,按照修改后的章程顺利诞生律协监事会。这次大会开得团结、和谐、圆满,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省司法厅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三)积极配合市民营工委做好律师协会党委的换届改选工作,新一届律师协会党委已于2005年7月顺利产生。
三、全面推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推动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
    按照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律师工作实际,组织实施 “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年”工作,指导和推进律师事务所进行规范化管理,主要措施有:
(一)动员。2005年4月11日,召开全市律师队伍教育整顿总结暨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动员大会,对律师事务所进行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充分动员;
(二)指导。印发《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对律师事务所开展规范化建设进行具体的指导;
(三)推广。在对30多家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选择宝城、晟典、万商、仁人等4种管理制度作为规范化管理的参照样本,上传至深圳律师网供全市律师事务所学习和借鉴;
(四)考核。印发《深圳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量化考核验收评分标准》和《市属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考核验收工作方案》,于2006年1月5日—12日对全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区属律师所由区司法局参照市属所标准进行考核验收。
(五)表彰。对规范化建设达标律师事务所以市局和市律的名义拟定于2月下旬召开总结大会进行授牌表彰。
(六)宣传。从规范化建设动员部署到考核、表彰,组织多家媒体进行宣传,及时报道规范化建设和律师管理方面的动态,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取得突破
    今年,我市新批公职律师执业证10个、公司律师执业证3个,以市局名义举行了简短又隆重的颁发执业证仪式,并请多家媒体进行了现场报道,实现了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试点工作零的突破。另有20份申请公职律师执业证、3份申请公司律师执业证的材料已报省厅审批。
五、其它工作
(一)完成3件市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包括:
1、办理市人大四届一次会议代表议案第20050088号《关于提请审议〈深圳市经济特区律师条例〉修改意见的议案》;
2、办理市人大四届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050107号《关于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执业权利的建议》;
3、办理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议案第20050052号《关于建立我市政府律师制度促进依法行政的建议》。
(二)参与《与法同行—深圳律师二十五年巡礼》大型文集的编撰工作。该书由市局和中国新闻社联合编辑,由法律出版社2005年12月第1次出版,全书106万字,分“法治创新”、“律师文萃”、“纪实报道”、“律师风采”等部分,记载了深圳律师业伴随着深圳经济特区的发展而成长壮大的历程,报道了众多律师为推进特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主法治建设付出辛勤劳动并做出积极贡献的先进事迹,是一部大力宣传深圳律师和律师业的重要作品。
(三)参与制定保障刑事辩护律师执业权利文件。该文件很快将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海关缉私局和我局等7家单位联合签发。
(四)落实深港法律服务合作协议。
1、按照《深港法律服务合作协议》关于双方互派人员交流实习的规定,于2005年1月派出2名律师管理干部参加香港律政司举办的内地司法厅/局人员香港法律制度培训计划;
2、随局领导访问香港律政司,商讨举办“深港律师如何在深圳大型建设项目中加强合作”研讨会事宜。
(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与市委市府信访办公室联签《关于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的意见》,建立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长效机制,组织20家律师事务所轮流在市信访办公室坚持每天值班,做好涉法信访的法律服务工作。

 落实年度计划不足之处:
一、原计划今年完成的律师管理平台网络建设未如期完成。该项目由省司法厅牵头研发,我们积极配合。省厅因故尚未完成计划。
二、原计划12月9日召开的“深港律师如何在深圳大型建设项目中加强合作”研讨会,因需与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局、香港律师会等单位继续沟通联络,延期举行;
三、原计划于年底前进行的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考核验收工作,因召开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延期至2006年元月进行。

2006年重点工作计划

2006年,除继续坚持不懈地抓好常规工作外,我处计划重点推进下列工作:
一、 规范法律服务执业监督处的工作
主要措施:
(一) 制订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二) 建立健全案件查处工作机制;
(三) 考察学习外省(市)法律服务执业监督工作经验。
二、开展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工作
主要措施:
(一)制定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二)召开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
(三)市、区司法局组织力量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查处违法案件;
(四)组织媒体跟踪报道。
三、继续推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
主要措施:
(一)做好全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考核验收工作,对达标所进行授牌表彰;
(二)对验收不合格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规范化建设跟踪督促;
(三)指导市律协抓好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日常管理工作;
(四)与市律协共同组织宣传和推广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的先进经验。
四、组织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活动
主要措施:
(一)制定组织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活动的工作方案;
(二)召开全市律师所主任大会进行动员部署;
(三)选定法律进社区示范单位,加强工作调研与指导;
(四)分阶段推进此项工作,年底实现全市600多个社区都建立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工作制度;
(五)将律师参与社区工作纳入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量化考核内容。
五、加强公职、公司律师管理制度建设
(一) 完善公职律师管理办公室设置和人员配备工作;
(二)制订公职、公司律师人员和业务管理制度
(三)对公职、公司律师办理律师业务情况进行调研,及时掌握公职、公司律师执业情况;
(四)考察学习外省(市)公职、公司律师工作先进经验。
六、参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
主要措施:
(一)与市律协联合调研,收集律师、政法机关和社会各界对律师条例的修改意见;
(二)向司法部咨询《律师法》修改情况;
(三)配合市局法制部门草拟律师条例修改草案。
七、推动律师文化建设
主要措施:
(一)与媒体合作举办“律师与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系列宣传活动,加大对律师的正面宣传,持续推动律师社会形象的好转;
(二)指导市律协开展律师文化宣传标语公开征集活动;
(三)指导市律协开展“律师文化特质与内涵”研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