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处的位置: 首页 > 律协动态

 

 

巩固和扩大规范化建设成果推动律师业健康快速发展

——邹从兵同志在全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总结表彰

暨“法律进社区”动员部署大会上的讲话

尊敬的国箱书记,各位领导,各位律师,同志们:
    2005年,我们在全市开展了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正确分析存在的问题,对今后继续开展好这项工作,推进律师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受局党委的委托,下面,我就全市律师事务所开展规范化建设的情况作个总结。
    一、开展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律师工作的重要批示,落实全国、全省律师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从2005年4月开始,我们组织开展了全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工作,重点加强律师事务所内部运行机制建设,经过一年的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精心组织,深入搞好动员。市局党委对开展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十分重视,先后多次召开党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了《深圳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明确了开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2005年4月11日,市局在司法部(深圳)法律培训中心召开了全市律师工作会议,对规范化建设工作作了深入的动员部署,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全市律师事务所在市律协的组织下,认真贯彻市局部署,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讨论,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统一了全市律师的思想认识。
    (二)编印资料,加强对全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的指导。为使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做到有“的”放矢,市局将有关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文件、律师管理的法律法规、律师执业规范等重要学习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编印成《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学习资料汇编(第二辑)》一书,连同《深圳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作为规范化建设的必读书目印发至每个律师事务所和每位执业律师。龙岗、罗湖区司法局也参照市局做法,制订出相应的《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指引》,指导区属律师事务所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
    (三)典型引路,推出了规范化建设的样板律师事务所。为使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市局律管处先后对万商、晟典、君道、金杜、星辰、信桥、宝城、雅尔德等30多家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并会同市律师协会确定晟典、万商、仁人、宝城等4家律师事务所作为规范化管理的样板,号召各律师事务所结合自身实际,参照这4家律师事务所的做法,有针对性的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期间,龙岗、罗湖区司法局还组织区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到香港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参观,学习他们的先进管理理念。
    (四)严格标准,认真做好考核验收工作。为全面检验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成果,市局制订了《深圳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量化考核验收标准》和《市属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考核验收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量化了规范化建设内容。我们将《评分标准》提前印发至律师事务所,由各律师事务所对照标准,先行开展自查。1月上旬,市局联合市律协抽调人员组成9个考核验收小组,分赴126家市属律师事务所开展规范化建设考核验收。各区司法局也按照市局的要求,分别对下属的73家区属律师事务所进行了考核验收。龙岗区司法局结合本区的实际情况,还出台了《〈龙岗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指引〉量化评分标准》,将规范化建设细化为49个小项内容。2月中旬,市局和市律师协会再次抽调有关人员,组成4个考核小组,对各区局上报市局表彰的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复查。通过市、区两级司法局的考核验收,全市有广东仁人律师事务所等16家律师事务所被授予“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有广东高超律师事务所等63家律师事务所被授予“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
    (五)加强查处,进一步规范了法律服务市场。在开展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中,我们加大了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2005年,我们共受理投诉案件137件,经过核查,对1家律师事务所给予停业整顿6个月、1家律师所给予警告、2名律师给予吊销律师执业证、2名律师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17名律师给予训诫、通报批评的行业纪律处分;同时查处非法从事律师业务的窝点6个。查处力度之大为历年所罕见,在全市律师系统引起了强烈反响。为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市局还于2005年12月成立了法律服务执业监督处(与律管处合署办公),专司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管职责。
    二、开展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所取得的主要成绩
    在为期一年的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市、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认真履行指导、监管职责,广大律师事务所和全体律师也积极配合参与此项工作。在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事务所及全体律师的共同努力下,规范化建设取得可喜的成绩。
    (一)律师事务所内部规范管理的意识有了新的加强。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依法管理的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深入的学习   教育,特别是看到违法违纪律师(所)受到查处的沉痛教训,广大律师深刻地认识到了依法办事、依法执业的重要性,各律师事务所纷纷表示要自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的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二是科学管理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在此次活动中,部分基础较好的律师事务所不再满足于传统的管理模式,开始探索适合本所发展的规范管理新路子。如广东君道律师事务所正在探索把企业管理的质量管理认证系统引进律师事务所,很好地促进了该所的规范化建设;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制订了“十年发展纲要”,提出了科学管理的发展目标。三是民主管理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在检查考核中,我们发现,大部分律师事务所的民主管理的机构、制度都较为健全,各种组织机构相互监督、相互配合,各种工作制度也得到了有效执行。如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积极推动体制创新,建立了合伙人会议领导下的管理委员会和审计监督委员会并存并重的管理模式。四是自我管理的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开展规范化建设,我们可喜地看到有些律师事务所已从被动的“要我改”变为主动的“我要改”,通过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达到了自我规范、自我整改和自我提高的目的。如北京京都律师所深圳分所,在规范化建设中下大力气整改,制定了各种规章制度,自觉规范所里的各项管理,促进了该所各项建设的健康发展。
    (二)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在过去一年里,各律师事务所普遍开展了一次比较全面的内部管理建章立制活动,大多数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都能认识到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以实际行动规范了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在检查考核中,我们发现,大多数的律师事务所都能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业务收结案、利益冲突审查、服务质量管理、风险告知、执业公示、收费公示、档案管理和投诉处理等制度。执业律师在收案、收费、会见、辩护、代理等各个业务环节中的活动进一步得到规范。
    此外,有些律师事务所还在规范内部管理上作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如广东万商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等多家律师事务所设计了专门的管理软件并聘请了专业网管,对律师事务所承办业务的各个环节包括收案、利益冲突审查、起草和审批法律文书、收费管理、结案登记、业务档案索引等实行网络化管理,基本实现了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总之,通过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一些管理松散、纪律松驰的律师事务所得到整改,大量不规范的行为得到了纠正。规范化建设初步解决了律师事务所中存在的管理不到位、不规范的问题,为我市律师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和档次得到进一步提升。全市现有215家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3700多名,平均每家律师事务所有执业律师17名,比2005年初每所平均15名执业律师增长了13.3%;20名执业律师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有60家,比2005年上半年的43家增长了40%;全市律师业务收入10.8亿元、纳税9770万元,同比增长24、1%和22、1%。
    (四)律师队伍整体的社会形象得到了提升。通过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律师队伍的管理进一步加强,律师的服务态度和水平都有新的提高,社会信任度有了新的提高。律师积极为党和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服务,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和政府信访接待,积极参政议政,目前,我市共有21名律师当选为省、市、区人大代表和市、区政协委员,有12名律师被聘为市人大兼职常委的法律助理,律师队伍已经成为了促进我市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法治力量;广大律师还热心扶贫济困、捐资助学,2005年为希望小学、贫困学生、海啸灾区等捐款达50多万元。
    三、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清醒认识到,规范化建设只是在一定范围内解决了一些突出的问题,取得的成果也仅是初步的,律师队伍的管理上仍存在着许多突出问题仍有待进一步解决:
    (一)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发展不平衡。由于各律师事务所对规范化建设的重视程度、落实力度不相同,实际效果也就存在着较大的差距。总的来说,规模大、效益好的律师事务所普遍比较重视;一些规模小、效益差的律师事务所重视不够,有的只做表面文章、敷衍了事。重视规范化建设的律师事务所管理更加规范,因此就更具有竞争力,业务也越做越好,发展越来越快;不重视规范化建设的律师事务所就只能停滞不前,正逐渐被市场淘汰。
    (二)部分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离规范化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通过检查考评,我们评选出了一批管理先进、执业规范的律师事务所,但与此同时,也有一部分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仍然比较薄弱,自我规范的能力比较差。主要表现为:一是个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缺乏管理意识,只钟情于“管理费”、“承包费”的收取,而对律师的日常监管不闻不问。二是个别律师事务所内部规章制度不健全,或是虽有规章制度,却没有得到贯彻执行。这在服务质量管理、基金提取等方面显得尤为突出。
    同志们,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律师管理工作的永恒课题。2005年只是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开了一个头,今后,我们一定要按照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积极探索,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制度。市、区两级律师行政管理部门要做好规范化建设的宏观指导和政策引导工作;市律师协会要充分发挥好行业管理作用,主动担负起组织和监督律师所规范化建设的重任,把规范化建设活动当作律协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来抓;各律师事务所也要在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的指导下,自觉的、有针对性的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努力建立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的长效机制。
    市局党委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精心组织下,经过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把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认真、持久、有效的开展下去,推动我市律师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为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作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