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观察】宝安成立全市首家律所调解工作室
来源:宝安日报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5日 作者:罗慧怡 责任编辑:王颖
宝安日报讯(记者 罗慧怡 通讯员 熊忠香)为积极响应司法体制改革顶层设计意见,充分发挥执业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记者从宝安区司法局了解到,10月18日,广东鹏浩律师事务所借鉴人民调解工作的经验和特点,根据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原则和模式要求,梳理、整合本所律师资源后,明确内部分工,分别组建了医疗纠纷、商事纠纷、家事纠纷、刑事附带民事等5个专业团队,号召全所执业律师按照各自的业务专长选择进入相应的调解团队,率先在深圳市成立了律师事务所调解工作室。
据介绍,今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公布《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就如何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广东鹏浩律师事务所积极响应号召,于10月16日率先提出设立律所调解工作室的工作构想,并得到宝安区司法局的鼓励和大力帮助。
据介绍,广东鹏浩律师事务所认真研究律师调解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及司法调解等不同调解方式的特点和优势后,拟定了本所律师调解和“三大调解”的协作配合和程序衔接方案,充分利用本所前期较多参与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资源优势和经验优势,为下一步向人民法院、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机构提供律师调解服务做好准备工作。律师调解工作上,将从本所律师咨询、受理或接受指派的民商事案件、法律援助案件、刑事附带民事等案件入手,向当事人宣传律师调解服务的特点和优势,本着依法调解、平等自愿、中立公正和便捷高效的原则,积极引导当事人走调解途径,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将节约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作为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力争通过律师调解实现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和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