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专门委绩效考核委员会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研究优化绩效考核工作
发布时间: 2022年5月26日
2022年5月20日下午,深圳律协第七届监事会专门委绩效考核委员会召开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市律协监事长曾常青,副监事长兼主任刘鸿,监事兼副主任宋校红、赖智欣监事及全体委员出席会议,市律协秘书处副秘书长刘娟等列席会议,会议由宋校红监事主持。
曾常青监事长首先强调了监事会专门委绩效考核委员会的重要性,要求遵循全面客观、公正公开、精准高效的基本原则,全面加强对监督对象的绩效考核监督,以监督促发展为目标,规范监事会绩效考核评价工作,真实了解与反映考核对象的客观表现,量化考核测评,精准考核结果。希望全体委员认真学习规则,加强与被考核对象的联系和沟通,突显优异成果,发现工作不足,提出可行性的意见与建议,有效完成考核工作,共同为行业发展提供新思路。
刘鸿副监事长对绩效考核的相关制度与实施细则进行了专项培训,结合过往工作经验对工作流程进行逐条讲解,帮助参会人员正确理解和运用。他强调专门委绩效考核工作关系到全市律师的权益,应依据市律协的相关规则,结合“鼓励和鞭策、欣赏和促进、表扬和建议、肯定和希望”四个工作理念开展日常与年度考核工作,与理事会共同推动律师行业有序健康发展。全体成员需注意考核工作的具体考核事项、形式、标准,通过各类表格记录工作成果,做好日常考核数据的收集与小结工作,细化考核流程与评分体系,促进绩效考核开展更规范、公正与合理。刘鸿副监事长还对绩效委人员工作分工及工作安排进行部署,宣布将全委委员分成A、B两个组,分别由宋校红监事、赖智欣监事分管,定期召开线下工作会议,加强委员间的沟通和交流,帮助委员顺利开展工作,促进委员执业能力提升,让委员会成为以公益促进业务、提升素养、建立友谊的平台。
宋校红监事和赖智欣监事分别介绍了A组和B组人员名单与分工安排,结合理事会制订的任期内“十四五”工作规划与本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围绕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计划、任务,制定有效的绩效考核方案。
会议还对上届专门委绩效考核工作报告进行相关讲解。最后,全体成员结合学习情况和自身工作经验等对专门委绩效考核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